泉州交易平台泉州交易平台大众交易区! → 对广大车主非常有用的贴子,如何从JC手里维护自己的权益(转贴)


  共有 9225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对广大车主非常有用的贴子,如何从JC手里维护自己的权益(转贴)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kger
  1楼 信息 | QQ | 搜索 | 主页 | 短信 | 引用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核心E友 帖子:1376 积分:10306 注册:2007/6/1 8:59:00
  发帖心情 发表于:2013/6/16 22:45:00 [显示全部帖子]


到时候天天给你小鞋穿


QQ:52641899

在Eoof.Net做广告,对您的品牌宣传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帖子操作 | TOP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kger
  2楼 信息 | QQ | 搜索 | 主页 | 短信 | 引用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核心E友 帖子:1376 积分:10306 注册:2007/6/1 8:59:00
  发帖心情 发表于:2013/6/20 10:00:00 [显示全部帖子]

尼玛的

查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里面根本没有停车拖车费用谁承担,只有检测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QQ:52641899

[注意]申请贴间广告 请联系 QQ:1925060  帖子操作 | TOP



欢迎您加入泉州交易平台,给您更多的成交机会

RSS | Xhtml | Xslt
Copyright 2003 - 2023 Eoof.Net
页面执行时间 00.17188 秒, 11 次数据查询

给管理员留言
广告业务服务 联系我们
为达到最好显示效果,推荐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Copyright © 2003-2024 https://www.eoof.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