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泉州网上法律咨询室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16) ---- [注意]关于依法处理扣留机动车的公告【被扣车者留意】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16&id=392219) |
-- 作者:泉州吴律师 -- 发布时间:2011/3/1 8:39:00 -- [注意]关于依法处理扣留机动车的公告【被扣车者留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因行为人于2010年11月30日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我队扣留机动车,其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被扣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到我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机动车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22356389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鸿盛汽车城内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直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1年2月26日 机动车被扣留且没有特殊原因的,请注意扣车时间。 |
-- 作者:吖亮鬼尔子 -- 发布时间:2011/3/1 8:44:00 -- 好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