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泉州网上法律咨询室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16)
----  [分享]泉州“醉驾”司机进入司法程序,已陆续被公诉.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16&id=411741)

--  作者:泉州吴律师
--  发布时间:2011/5/11 10:39:00
--  [分享]泉州“醉驾”司机进入司法程序,已陆续被公诉.

  2011年五月一日以来泉州市被查获的部分"醉驾“司机将经过交警部门的抽血检查、事故勘察等程序,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已陆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届时涉嫌醉酒驾车的司机将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公诉,

而后法院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对于因醉驾而被拘留或批准逮捕者,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或运用合理的事实与法规进行自我辩护。

  请各位切勿醉驾,一旦醉驾既成事实,亦应该妥善利用本人应有的合法权利,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附例:福建省第一个醉驾入刑者:经惠安县法院宣判,四川人欧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欧某当庭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上诉。<!--/enpconte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5-13 10:25:3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