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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车辆保险 -- 发布时间:2009/4/22 9:42:00 -- [注意]泉州车辆保险【返还保费10%】联系QQ:77172438 商业险平台不怕,保费高了不怕,在我这保车险,交强险和商业险都退10%! (没出险的保费更低了,出险的保费也不高了)! 联系QQ:771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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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车辆保险 -- 发布时间:2009/5/14 12: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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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包包神龙 -- 发布时间:2009/5/14 13:13:00 --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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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车辆保险 -- 发布时间:2009/5/14 13:37:00 --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9-05/13/content_30686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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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车辆保险 -- 发布时间:2009/5/14 19:22:00 -- 保险公司的条文晦涩难懂,这篇文章深入浅出的教你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 (一)车损,第三者 保险条款精解(一)- 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哈哈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东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您该怎么说呢? 案例3:您如果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时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谨以此文献给丢过车和有可能丢车的朋友! 案例1: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些规定在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不信,您可以拿出单子仔细看看,肯定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能发现这段话。 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帐物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 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交管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谨以此文献给撞过车和有可能撞车的朋友! 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 案例1: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案例2: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你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案例4:记得以前有个倒霉的司机在jc的指挥下,撞向了正在逃窜的罪犯,结果两车相撞,那叫一个惨啊,保险公司会赔他吗?
★保险案例一:(不可不看,因为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 ★保险案例二: ★保险案例三: ★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做一解答) 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 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 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
如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证明。 如事故双方自行了断的,可以在索赔时注明:事故第三方自修,然后按车损险中的自责索赔,保险公司要是让您到交通队开证明,您一定得咬住了别松口,就说没地儿开去,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太较真。您要答应去开证明,别怪我没提醒您,您就跑去吧,赔的钱不定够不够油钱呢! 4,最背的人 不严重的话,最好也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而且要在索赔时注意到车身是否粘有对方车油漆,以及撞的方向,一定得自圆其说,否则你惨了!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dx:报案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切记,切记,不在48之内也要说成48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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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车辆保险 -- 发布时间:2009/5/15 12:48:00 -- 关于杜绝机动车辆保险 理赔“免现场”行为的自律公约 根据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闽保监发[2009]7号文的通知,为了规范泉州市保险市场秩序,杜绝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免现场”行为,经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产险会员公司共同协商,特制定《杜绝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免现场”行为的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望各会员公司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保险合同约定 签约单位在车险理赔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险法》、《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商业车辆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第二条 在泉州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必须保留事故第一现场,取消各种形式的“免现场”承诺,制止不正当竞争,共同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打击保险欺诈案件。 各签约单位在本《公约》执行之日起,须取消各种形式的“免现场”承诺,所有报案日在本《公约》执行日之后的车险赔案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规范履行车辆保险理赔责任。 但以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除外: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和电力、通信、邮电、邮政等抢修抢运的车辆。执行紧急公务的党、政机关车辆,无现场的,必须提供单位证明。 (二)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保险事故,出险后应及时向承保公司报案,并必须提供其行驶高速路段的收费凭证或该路段路政部门的有关证明。该赔案卷宗应有受案人记录、报案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出险时间、地点、车牌号等资料备查。较大保险事故案件必须报交警处理。 第三条 严格按符合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车险理赔 (一)对交警未到现场且不适用《泉州市交通事故简易案件保险快速理赔办法》中规定的自行协商处理的报案,除玻璃单独破碎、车身划痕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进行查勘并确认保险责任。 (二)保险公司在赔案资料中应保留公司查勘人员到第一现场的照片(现场照片应包含事故现场周围情景、事故现场状况、事故车辆撞击点、事故车辆车型、事故车辆车牌号、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与事故车辆的现场合照、照片日期)和第一现场查勘报告。 第四条 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必须到达第一现场查勘,核对车辆的碰撞痕迹及现场残留物,并出具第一现场的查勘报告;损失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必须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公安、交警部门或110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第五条 现场查勘时,查勘人员应该认真核对事故痕迹,调查周边人员,做好询问记录,查验现场真实性和损失真实性。对不同时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得并案理赔。 第六条 为落实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本自律公约所涉及的理赔款项,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应转帐至其单位帐户;被保险人是自然人的,应由被保险人领取,且赔案卷宗资料或电子档资料中应有出险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领款人的领款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 建立查勘人员报备制度。各会员公司录用或开除或自动离职的查勘定损人员,应及时报协会备案。若发生查勘定损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违法违纪问题而被开除或自动离职的,协会将及时通知各会员公司,各会员公司一律在五年内不得录用。 第八条 加强协作,共同维护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各签约单位之间应逐步建立不良车辆维修企业以及客户名单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抵制不良维修企业或客户在理赔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有效遏制车险理赔中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九条 各会员公司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及时查勘事故现场,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条 罚则 (一)本《公约》执行之日起,由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委员会授权协会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借助群众举报的力量进行监督。协会秘书处应认真执行“举报案件检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核实。 经协会检查组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并经检查组核实有违约行为的,由协会财险工作委员会研究认定后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的措施。当签约公司(拟受处罚公司除外)对处罚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执行。对拒不接受处罚或经检查拒不整改的,由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予以通报,并报福建保监局处理。 (二)本《公约》执行之日起,凡经核实仍存在对外承诺“免现场”行为的公司,每次罚款5000元。 (三)本《公约》执行之日起,凡检查组在检查案卷中发现违反本《公约》约定处理的案件,每案件罚款1000元。 (四)经协会组织检查组核实的举报案件,每案件奖励举报人500元。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公约》适用于各签约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 (二)本《公约》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政策相悖,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政策; (三)本《公约》由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在执行本《公约》过程中,如出现本《公约》未涉及的事宜,应征得半数以上签约公司同意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修改或约定。与以往同类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有异议处以此《公约》为准; (四)未经行业协会许可,任何签约公司不得将本《公约》内容和行业内部查处违约情况向社会或新闻媒体披露; (五)本《公约》正本一份,并报备福建保监局; (六)本《公约》自2009年5月15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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