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大众交易区!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2) ---- 明天泉州市工商局12315要调解广电免费赠送机顶盒的事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2&id=326882) |
-- 作者:wlh2380930 -- 发布时间:2010/5/13 19:35:00 -- 明天泉州市工商局12315要调解广电免费赠送机顶盒的事 明天泉州市工商局12315要调解广电免费赠送机顶盒的事就是现在多收费的事情呼吁大家一起来投诉,在金山菜市场下面9点12315内,联系qq361881840 |
-- 作者:wlh2380930 -- 发布时间:2010/5/13 19:59:00 -- 作者:allyear 提交日期:2007-11-3 8:17:00 泉州广电:借“数字电视”之名敛财一亿 一、一则《通知》招致骂声一片 2007年8月21日,由泉州市广播电视局、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联合主办的互连网站 “泉州广电网”发布了一则署名为“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的《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称:“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07]97号和[2007]233号文要求,现将泉州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主终端使用的机顶盒由广电网络经营单位免费安装调试的, 2007年4月至12月收视维护费24.5元/月,智能卡费用55元……。二、主终端使用的机顶盒若由用户一次性付款向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购置,2007年4月至12月收视维护费18元/月;智能卡费用55元”(http://www.qzrt.com/home/2007-08/21/cms6668article.shtml),落款日期是2007年6月25日。 可是,《通知》发布后,泉州市区居民骂声一片,网络上出现了许多谴责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的声音:有线电视机顶盒要收费,消费者被骗了(http://club.qzwb.com/455146/ShowPost.aspx),泉州广电欺骗市民(http://bbs.hdzxw.com/dispbbs.asp?boardID=67&ID=107527&page=12),我们都被广电局忽悠了一把(http://bbs.qz.fj.cn/showthread.php?t=317874),政府的承喏岂能当儿戏?(http://bbs.hdzxw.com/dispbbs.asp?boardID=67&ID=106165&page=5),这广电抢钱?????(http://bbs.qz.fj.cn/showthread.php?t=318009)……。 泉州居民的观点是:早先,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为了推进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工作,许诺免费提供机顶盒给有线电视老用户;现在,“整体平移”工作完成了,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却不认帐。这明显是欺骗行为;垄断行业如此作为很卑劣。 二、《通知》看上去很“美” 那么,闽价服[2007]97号和[2007]233号两份文件,说了些什么呢? 在福建省物价局主办的“福建价格信息网”上,可以找到闽价服[2007]97及233号文件的全文,其链接地址分别是:http://61.154.14.155/browse/jgzc.asp?classid=1_010&id=200703300000001及http://61.154.14.155/browse/jgzc.asp?classid=1_010&id=200706140000001。 闽价服[2007]97号文件是2007年2月27日发布的,标题是《关于制定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指出“为促进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收费标准:用户主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采取由广电网络经营单位统一配置和用户自行购买两种方式,……统一配置的基本型机顶盒,其价格由省物价局根据招标情况另行制定。广电网络经营单位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可一次性向用户出售,也可按60个月分摊与基本收视维护费一并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为18元/月;……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而闽价服[2007]233号文件是2007年6月12日发布的,标题是《关于制定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销售价格的通知》,正文指出“机顶盒销售价格:1、用户一次性付款向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购买的机顶盒价格为345元/台;2、用户按60个月(五年)分期付款向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购买的机顶盒价格为380元/台……,智能卡由用户向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购买,销售价格为55元/张。上述基本型机顶盒和智能卡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允许广电网络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得上浮。……基本型机顶盒价格按五年分摊,与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一并收取……不得突破24.50元/月;……本通知自2007年6月15日起执行”。 显然,这是两个用来规范数字电视收费“价格上限”的文件。 对照一下,可以看出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发布的《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没有超越此“价格上限”,是符合规定的,很完美。 |
-- 作者:wlh2380930 -- 发布时间:2010/5/13 19:59:00 -- 三、经济分析:《通知》价值1亿 只是,一年之前,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并不是怎么说的。 2006年02月18日,《泉州晚报》刊发了记者庄建平采写的、标题为《整体平移 泉州即将迈进有线数字电视时代》的新闻报道(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6-02/18/content_1980585.htm)。报道引用时任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技术部主任的陈绍辉先生(现在,陈绍辉先生是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的法人代表)的话说“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就是逐个小区、逐个有线电视合法用户免费安装一台用于接收数字电视信号的机顶盒,……实现整个小区直至整个城市从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 2006年02月20日,《东南早报》刊发了记者郭华萍采写的、标题为《泉州下月开始进行数字电视小区试点工作》的新闻报道(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6-02/20/content_1981660.htm)。该报道说“据泉州市广电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的有线电视用户,广电部门都将免费赠送一个标准型的机顶盒。一个机顶盒连接一台电视,家里有多台电视的用户,若想在每台电视上都看到数字电视,需要另外购买机顶盒”。 2006年3月9日,《海峡导报》刊发了记者郭冰德、宋军营采写的、标题为《20万户年内可看数字电视》的新闻报道(http://www.hxdb.com.cn/docc/v_news.asp?vid=53703)。该报道说“泉州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小区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昨日在泉州市广电中心举行。……政府投入资金向所有整体平移的客户每户免费赠送一个机顶盒,据悉,政府这项投入就达到5个亿,其中市区用户就占了1个亿”。 2006年7月5日,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互连网站“泉州广电网”,在其上的“数字电视”专栏发布了一篇名为《泉州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将如何收费?》的文稿,称“泉州市广电中心(集团)将向每个有线电视合法用户免费赠送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一套,并免安装调试费、材料费”(http://qzgd.qzrt.com/6760/2006-07-05/153528.htm)。 而“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集团)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泉州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多功能业务的开发和应用”(http://www.qzrt.com/cszx/cszx.shtml)。 2006年07月10日,《泉州晚报》刊发了记者庄建平采写的、标题为《电视机顶盒“一对一” 数字电视用户苦恼多》的新闻报道(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6-07/10/content_2147318.htm)。该报道说“泉州市广播电视集团广播电视传输中心技术负责人表示,……全市所有进行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用户的第一台机顶盒都是免费的,如果要安装第二台、第三台机顶盒,市民需缴纳每台780元的成本费,可能还需重新布线”。 可以看出,在2006年的上半年时间里,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为了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计划,反复通过媒体(报纸,互连网站)向泉州市民宣称:免费提供机顶盒和智能卡。 一年后,当绝大部分泉州居民放弃了旧的“有线电视”而改装“数字电视”,使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顺利实现了“整体平移”计划后,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却改口称:要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所制定的“价格上限”,收取机顶盒和智能卡费用。 先以“向所有整体平移的客户每户免费赠送一个机顶盒”之名,从政府获得1亿元资金,再转身以345─380元/台的价格向居民收取机顶盒费用。 一台机顶盒却可以卖两次!如此的手段,恐怕只有那位制造“出售法国巴黎的艾菲尔铁塔”骗局的维克托·拉斯提格(Victor Lustig)先生可以相媲美了! 四、法律分析:《通知》违规又违法 2007年2月26日,也就是福建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而制定、发布闽价服[2007]97号文件的前一天,国家广电总局在其主办的网站上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专栏里发布了《全国有线电视数字化进展的情况通报》。 该文件详细叙述了出台《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缘由:“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主要采用增加服务项目、适当上调收视维护费、免费为用户安装机顶盒的方式。适当上调收视维护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有线电视数字化后,……需要增加投入,改造网络,免费为每个用户配备机顶盒,建立客户服务体系等,靠原有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是难以承担的。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广电总局在2004年制定下发了《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 正是基于这样的缘由,该文件明确提出了3条“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上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前提必须是增加了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并为用户免费配置了一台数字机顶盒”(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7/07/26/20070914162110700424.html)。 这就是说,当福建省物价局基于《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而制定、发布闽价服[2007]97号文件时,应该蕴涵了这样一个前提条件:免费配置一台数字机顶盒! 实际上,在紧随闽价服[2007]97号文件之后所发布的闽价服[2007]233号文件,就很明确地指出“……上述基本型机顶盒和智能卡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允许广电网络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得上浮”。 显然,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的《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是借福建省物价局之名,行违反国家广电总局规定之实。 不仅如此,《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还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十四条指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获得“受要约人承诺”,则“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而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屡次通过媒体(报纸,互连网站)宣称“免费为用户提供机顶盒和智能卡”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公开的合同要约。因此,当泉州居民基于此“要约”、陆续地于2006年下半年期间,安装“数字电视”并签署《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协议》之后(该协议的有效期统一定为三年),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该协议期满之前(2009年下半年),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是不可撤消其要约的。 五、《通知》的背后 2007年8月16日,《海峡都市报》刊发了记者陈世国采写的、标题为《免费机顶盒为啥要收钱》的新闻报道(http://www.hdzxw.com/hdnews/cuobian/200708/276444.html)。该报道说“市物价局收费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分摊收取相关费用的做法,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2007年9月21日,本人以allyear为网名,在《泉州晚报》主办的网站“泉州网→温陵社区”上发贴,邀请受骗的泉州居民一起到法院去提起诉讼。结果,在收到“文章发表通知”后不足3小时,就又收到网站管理员的“删除通知”了。 值得一提的是,本人以allyear为网名发表在“泉州网→温陵社区”(http://club.qzwb.com/)上的文章尚不足10篇,却有2篇被授予“精华”称号、另有1篇被《泉州晚报》摘要刊登。这样一个曾经被认可的人,何以遭致“删除”命运呢?是因为“老虎屁股摸不得”吗? 2007年9月24日,本人同样以allyear为网名,两次将文章贴到了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网站“福建之窗→福建论坛”(http://bbs.66163.com/)。结果,两次均遭遇到“立即删除”的命运,连通知都没有。 若说1亿元的利益驱动,是泉州广电颁布《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内在动机”,那三个被誉称为“第三势力”、担当着“舆论监督”重责的新闻媒体不约而同、有意无意地帮着遮掩违规违法真相的做法,大概应该算是“外部因素”吧? |
-- 作者:HUANG7732 -- 发布时间:2010/5/13 22:12:00 -- 支持你这些部门是很黑暗的,我们做老百姓只有挨宰的份了,认了吧,谁叫我们生长在这个黑暗的社会了 |
-- 作者:闽C_00001 -- 发布时间:2010/5/13 22:26:00 -- ding chu lai |
-- 作者:henkadekaka -- 发布时间:2010/5/14 0:10:00 -- 还好我已经不用有线看电视了!改用宽带了! |
-- 作者:健身营养品 -- 发布时间:2010/5/14 0:32:00 -- 要顶 怎么赔偿法 要说清楚 我家有三台有限机顶盒 都是要钱买的 |
-- 作者:健身营养品 -- 发布时间:2010/5/14 0:36:00 -- 前个月我也打了 12315 投诉移动公司 妈的 刚打过去 那女的爱理不理 的 后来她问我投诉的号码 报给他的是优号 哇靠 声音直接180度转变
像叫干爹似地 |
-- 作者:辉月 -- 发布时间:2010/12/9 21:07:00 -- 一定支持,有倍偿消息要通知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