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大众交易区!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2)
----  电信6分卡起诉状内容完整公开请朋友们查看向电信投诉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2&id=826661)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1 20:02:00
--  电信6分卡起诉状内容完整公开请朋友们查看向电信投诉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4月30日上午9点丰泽法院民二庭215办公室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进行了快2个半小时,我所有的诉讼请求都被两被告给否认了,在等法庭通知,目前还是没关掉,只要我诉讼请求法院支持那么所有6分卡用户都必须得到支持,我一定诉讼到底,第一审败诉没有关系,继续上二审,我可是有物价局的处罚结果告知书完全合法证明该资费套餐不合法,属于违法收费项目,不怕法院不予支持,若法院不支持该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该资费套餐确实不合法违法开办套餐,请朋友们向市物价局12358投诉反映,要求关闭来电显示功能费退还违法收取的来电显示功能费.

市物价局的处罚结果告知单,经过了法庭质证,法庭依法与原件核对无误了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111111.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6分卡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19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西路南段电信大楼,悦华酒店旁边。。

负责人:林威,该公司总经理负责人。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初,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停止6元/月的来电显示业务、不可未经原告本人同意而再次强制性开启此项业务、并双倍现金赔偿已收取的来电显示业务费110元及利息。

2、依法判令被告就其违规销售未经批准的套餐业务及强制开通来电显示业务的强制消费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5月9日,原告在泉州鲤城区电信营业厅购入手机卡(卡号:1333848××××)并办理了天翼6分卡(0元保底)套餐,订单编号为FJ2013050992××××。泉州电信宣称:天翼6分卡套餐0月租,0保底,不分闲忙时,不分网内网外,打遍全国6分钱。用户开办该套餐在本地服务区内接听免费,打电话不分网内和网外,不论本地或国内长途每分钟收费6分钱,按理说该资费卡应该能为消费者“省钱”,但办理之后,用户却发现被泉州电信忽悠了。

泉州电信盖有公章业务登记单、推销的广告单及UIM卡包装套上都明白无误地写着“0月租0保底”,但泉州电信却超出服务协议约定范围,强制为客户开通来电显示(6元/月),提供收费服务,明显违背服务承诺,属不完全履行合同,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在办理之后根据业务登记单背面的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第四条4.1规定:“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电信公司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向该司投诉反映要求被告立即关闭来电显示业务,但电信不理会不让关闭,剥夺了原告依约享有电信公司提供的各类电信服务业务的自主选择权,已构成强制消费,同时,被告也未在事先告知用户不可以关闭此项业务,有欺诈之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四十九条规定,被告应双倍现金返还其违规收取服务费共计110元。

 

另外,经原告向省通信管理局查证,泉州电信销售的天翼6分卡套餐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电信公司在省通信管理局处的报批资费文件为(资费文件中并未有天翼6分卡套餐):中电信闽资费〔2012)-25号、中电信闽资费〔2011〕-11号。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4号文件)也明文规定:“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宣传、实施。”因此,被告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在未经审批备案的情况下,就对“天翼6分卡套餐”开展宣传并销售,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为此,原告于2013年7月中旬向泉州市物价局举报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销售“天翼6分卡套餐”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求泉州市物价局依法查清事实,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13年12月17日,泉州市物价局物价举报中心向原告送达告知书,根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对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作出罚款十万元的处理。

 

原告本无开通来电显示的意愿,但却被告强行捆绑开通此项功能并收取了原告的服务费用,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及财产权(强行多消费造成财产金钱上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第四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五)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据此,被告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应当依法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我的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违规销售未经审批套餐业务,并强行捆绑开通来电显示收费业务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财产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我的所有诉讼请求。

 

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类型清楚写着:企业非法人、工商登记信息表注册资本为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为其设立的分公司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故依法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

 

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向原告本人出具的业务登记单原件上加盖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业务合同专用章、并且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所在地为泉州市丰泽区为违约行为地,贵院具备管辖权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给予准许。



此致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印):

2014年3月19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材料: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举报结果书面答复件复印件1份1页、入网业务登记单复印件1份2页、电信公司收费发票1份5页、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电信6分卡套包装盒复印件1份1页、6分卡电信公司宣传单1份1页,以上均有原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5/2 10:33:58编辑过]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1 20:20:00
--  
 这里是电信6分卡的问题,不好意思无法帮到你忙
--  作者:水泊梁山
--  发布时间:2014/5/2 0:33:00
--  

没用过电信的,不过铁饭碗的霸王条款捍动不易啊,祝你早日成功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2 9:54: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2 9:55:00
--  
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类型清楚写着:企业非法人、工商登记信息表注册资本为0
--  作者:九成新
--  发布时间:2014/5/2 10:13:00
--  

上线一顶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2 10:27:00
--  

再顶上去,哈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2 19:19:00
--  
教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这霸王条款公司,教会他懂得尊重广大用户依法依约享有的各项通信自由权利。
--  作者:hunge
--  发布时间:2014/5/2 23:31:00
--  
 无耻的电信,又来乱收费了,随便给开了个号码百事通,一个月收50,等着上工信部投诉先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3 11:12:00
--  

嗯,对上工信部投诉先


--  作者:4444
--  发布时间:2014/5/3 19:31:00
--  

工信部投诉了,也一个样啊。电信的处理方式,大不了就是多收的退还给你。


--  作者:4444
--  发布时间:2014/5/3 19:32:00
--  
工信部给我的协调结果,等于没协调,说是不满意可以起诉。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5 16:58:00
--  

不满意,当然可以起诉没有错,调解效果几乎等于0都是运营商自己说的算忽略用户的权利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5 16:59:00
--  
请朋友们记住了,电信6分卡资费未报批属实,属于违法开办,违法收费项目,这点铁证!
--  作者:hdt57000
--  发布时间:2014/5/16 22:08:00
--  
 顶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