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泉州生活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4) ---- 晋江男子潜入女厕拍摄妇女下体(组图)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4&id=103225) |
-- 作者:冷风 -- 发布时间:2007/6/28 18:09:00 -- 晋江男子潜入女厕拍摄妇女下体(组图) 中年男子竟潜入女厕 拍摄妇女半裸下体(组图) 作者: 黄鑫 来源: 子陵论坛 http://bbs.ziling.com/ 自称用完手机,情不自禁走进女厕,拿在手上的手机莫名拍到如厕女,事实又是怎么样的呢? 6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在福建石狮服装城二楼,该男子潜入女厕用手机偷拍如厕女子,被逮个正着,现已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 嫌疑人:情不自禁进入拍摄 6月26日下午,在石狮灵秀派出所记者见到偷拍男子,其黝黑的皮肤,眼镜掉到鼻梁处,眼镜内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游离的目光四处观望着。这名男子自称叫施某,是晋江龙湖人,40岁,已婚,有个10岁儿子,从事摩的工作,在市区南环路一带载客。 当记者问前为何进去拍时,“看到女孩进去上厕所时,自己就情不自禁地跟进去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拿在手上的手机,就拍到了女孩如厕这一幕。”施某说,偷拍地点在石狮服装城南B座二楼,这是他第一次偷拍偷窥。当他蹑手蹑脚、用前脚掌着地,进入女洗手间时,只见有一女子在如厕,露出雪白的皮肤,他就心跳就加快,脸涨得通红,右手撑地,双膝跪着,尽量使身体平衡,透过厕所门下面的空隙,他看到里面如厕的全景,左手就迅速拿着手机,调到拍摄状态,对准里面录像,看着画面上出现的一举一动,心里面显得紧张。 录了57秒后,听到如厕女发出似乎要出来的动静,”他说,他就迅速溜出这边的女厕所,往三楼跑,他也不知道拍摄对像是谁,当时只是记得一个模糊的影子。没想到拍摄的画面会如此清晰。 保安:锁定目标后逮个正着 说起抓获这名用手机来偷拍偷窥男子,石狮服装城的保安主管王超说,已有很多女业主反映此事,保安查看完录像,早就将目标锁定在他了。 在王超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位于石狮服装城中间的南B座二楼,只见这里有上百个摊位,在造近右边的一女洗手间,只见大门敞开,记者进入细数一下,这里有14 个空隔位,每个隔位下面都有10厘米左右的空间,王超指着靠近墙壁的一个小隔间说,就是在这里这个小空间,他把手伸到下面,用手机进行拍摄的。通过录像看到,他出来后就绕到三楼上面去了,早就潜伏着等待目标出现的保安,紧跟着上前盘查,他才肯说出自己来这里拍偷拍女子如厕的事情,两名保安迅速保护好证据,并与警方取得联系。 在离厕所边上不远的一间店铺,一位正在看报纸的柯小姐对说,这名男子以前就经常进入,她们多次向保安部门反映,还好这次被抓到。在现场的其他女子很是吃惊,有点不可思议,就怕自己上厕所时,被这名男子在偷拍。 派出所:交代连续作案三起 在灵秀派出所内,办案的林警官说,经过警方审查,这名男子已多次潜入这个洗手间,经他自己交代,目前警方认定三次。 林警官介绍说,施某使用的手机是“诺基亚7610”,是一年前花1000多元买的,从警方公布的部分图案来看,他对这里的环境是非常熟悉,画面将近1分钟,画面记录了一女子整个女厕的过程。根据警方提供的一份事实认定的材料,上面是这样记录:施某在2007年5月份期间,分别两次到石狮市服装城市场南B区二楼,一女洗手间偷窥并偷拍射,将如厕女孩的下半身裸体拍摄保存。在昨日上午10时许,施汉某企图再次进行偷窦拍摄时,被巡逻的服装城保安抓到,扭送到灵秀派出所。 现场的施警官表示,现在施某已对自己的所为供认不讳,由于他多次作案,性质较恶劣,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他进行申报治安拘留处罚。昨晚,记者从石狮市灵秀派出所获悉,这名男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 从警方公布的部分图案来看,他对这里的环境是非常熟悉,画面将近1分钟,画面记录了一女子整个女厕的过程。 律师:偷拍者有心理疾病 当天记者找到泉州心理咨询师张泓咨询此现象时,张说,偷拍者偷拍次数较多,对偷拍有依赖性无法摆脱时,大多为病态或有下流意识,对这一行为是寻找刺激的表现,偷拍者可能有心理疾病。 石狮博广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认为,手机偷拍没有引发敲诈勒索等行为的,便无法从刑事上追究责任,目前也没有与手机偷拍相对应的罪名。 解晓非说,偷拍后如果没有对其实施传播,没有侵犯对方的肖像权,没有拿来盈利,但已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偷拍者可处以15天以内的拘留,受害者可以申请相关赔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8 18:40: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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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阿妮 -- 发布时间:2007/6/28 18:16:00 -- 有些人的倾向真是有些BT,非常人所能为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8 18:16: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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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骑猪赛宝马 -- 发布时间:2007/6/28 18:31:00 -- |
-- 作者:wenbin888999 -- 发布时间:2007/6/28 20:20:00 -- 派出所可能要他卖掉手机了 换不带摄像头的 |
-- 作者:手机玩家668 -- 发布时间:2007/6/29 1:19:00 --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
-- 作者:森仔 -- 发布时间:2007/7/1 4:17:00 -- 以下是引用water妮在2007-6-28 18:16:00的发言: 有些人的倾向真是有些BT,非常人所能为也。 这个超级变态...神经病...上WC有什么好看..搞不懂..我操 |
-- 作者:风少 -- 发布时间:2007/7/1 12:43:00 -- 疯 了`````````````` |
-- 作者:噗噗尐佑 -- 发布时间:2007/7/1 14:17:00 -- 说他勇敢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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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qzlh -- 发布时间:2007/7/1 15:00:00 -- |
-- 作者:风神雷诺 -- 发布时间:2007/7/3 10:06:00 -- 这家伙。脑袋进水了吧。。 |
-- 作者:十三号病床 -- 发布时间:2007/7/3 12:44:00 -- 牛啊```牛啊 ``7610````````` |
-- 作者:ykh0922 -- 发布时间:2007/7/4 20:23:00 -- |
-- 作者:andy315120 -- 发布时间:2007/7/6 19:13:00 -- |
-- 作者:4大虫3 -- 发布时间:2007/7/8 14:0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