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幻帝
-- 发布时间:2007/4/15 22:06:00
-- [讨论]悲哉!又见司机倒车2次辗死3岁孩童
又见司机倒车二次杀人!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毁于车轮之下,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永远闭上了她的双眼,一个失去亲人的家庭将永远生活在无尽的伤痛之中。这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撞倒了小孩,为什么不赶紧刹车?为什么不赶紧下车救人?即使受了些伤,起码还留得一条命在。让人愤怒的是,现在的许多肇事司机明知撞到了人,不是想着去救人,却是想着怎样去结束一条本已受伤的生命,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的良心哪去了?谁给他们的胆子?谁让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么一个毫无人性的决定?这些问题善良的人们都该好好思考了,说不定哪天,那个无辜的受害者就是我们自己或我们的亲人!
短短一段时间以来,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如此让人不堪的相同悲剧,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说生命才能唤醒某些管理者的良知,现在来说这鲜血已经足够多了!
孙志刚被无辜打死,恶法《收容遣送法》被废除,无良司机二次倒车杀人,冤魂早已不能用一条两条来计算了,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解释?没有抓紧时间想办法预防和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民众早已怒吼,他们听到了吗?敢让司机行凶杀人的相关恶法为什么还没废除或修改?
这是一个遭天谴的社会!人性迷失,道德沦丧,法纪废驰,这真是一个该遭天谴的社会……
我们要为这样的社会呼号,更多的人起来为这样的社会呼号……
其它网友的观点:
网友一:很久以前我就在想这样一个可能性——会不会在暗地里,国内的一些司机在就驾驶经验“交流”时已经树立了一种驾驶潜规则:凡遇到一次碾压的情况一定要实施第二次碾压。这样可以把自己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网友二:大哥,不是很久,是一直这样.你自己想想吧,压死一个顶多20万,就算你不答应,我死活没钱了,你也没办法.要是压残疾了,他一辈子都得你养着,那就不止20万了
网友三:在这里看到的是人性的灭失,人心的冰冷,法律制度的缺陷,社会的悲哀,人类的悲哀,那个司机是如何下的了手又一次压过那个孩子的。他自己应该没有孩子吧,他根本就不是人. 先让他赔500万,然后判个死刑,不要立即执行,让他自己反思,悔过,让他自己面对自己的时候最终出现悔意的时候在把他拉出来枪毙,也不要一枪毙命,要让他体验一下,濒临死亡时的心情,然后在给他致命的一击.
网友四:频频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我们的立法机构不值得反思吗?是我们人性的?还是我们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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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遭车二次碾压死群众抓住司机(图)
2007-04-1307:33:56来源:南方网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广州一名3岁女童被车撞倒又被碾过,母亲目睹女儿当场罹难,哭瘫在地。司机弃车逃出六七米远被群众抓住。
车祸现场围满群众。
南方网4月13日报道昨日下午3时半许,一名3岁女童被车撞倒又被碾过。母亲目睹女儿当场罹难,哭瘫在地。司机弃车逃出六七米远被群众抓住。
惨剧发生在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长湴综合市场前。这里人来人往非常嘈杂,事故引来了几百人围观。下午4时20分许,一辆牌号为豫H59929的菲亚特轿车还停在现场,左前轮下压着一名小女孩。旁边有几道刹车印,司机已经不在现场。
大约4时半许,有交警来到现场。一名中年男子自称见到事发过程,自愿出来作证,pol.ice现场为他做了笔录。据他介绍,下午3时半左右,他看见一名小女孩被车子撞倒,刚大喊停车,车子又倒回去再次碾过小女孩。
市场旁边一家餐馆的一名厨师看得更清楚。当时他正在门口跟人聊天,看见一名妇女带着一个大约3岁的小女孩在市场边玩耍。这时候一辆小车开过来,将小女孩撞倒。不知道什么原因,车子开过去了又停下,然后倒车,又从小女孩身上碾过。可能是被吓坏了,那名妇女当时愣在了那里。厨师大喊:“压到人了!”车子停了,司机惊慌地下车,往市场门口方向跑去,早已有人看见了事故,大喊“抓住他”。司机逃出六七米远,就被几名群众按倒在地,随后交给了闻讯赶来的联防队员。几名目击者都说,当时司机身上没有酒气,不像喝过酒。
旁边一个成衣档的老板娘叹息:“那个小孩当场就死了。太惨了,那个女的都快哭晕过去了。她在地上打滚,喊着‘我的孩子啊,还我的孩子’。”据了解,该妇女是长红村人,后来她的家属赶来将其扶走。记者没能找到该妇女。 做人要厚道,转载请注明来自猫扑(mo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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