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州交易平台  (https://bbs.eoof.net:443/index.asp)
--  交易经历,经验与交易投诉  (https://bbs.eoof.net:443/list.asp?boardid=9)
----  关于小电的这次纠纷,我最有发言权!想了解的近来看了便知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9&id=38827)

--  作者:c00001
--  发布时间:2006/5/12 10:11:00
--  关于小电的这次纠纷,我最有发言权!想了解的近来看了便知

那台SPV我与用过,买来用一阵子,当时我买700元,小电送我一张64M-SD卡.由于电池问题退给了小电,小电退了600给我把卡送我,但是一张卡市价为50元,因为我用过一镇子所以应该有50元的折旧费.(这个我理解).

所谓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的道理,所有经商的朋友自然想把自己手上的产品卖掉,所以小电将SPV再次拿出来销售也在情理之中(其实大家多可以理解这样的事情).

相信与小电发生纠纷的那位朋友可能是把这事情处理的不是很妥当,如果你不满意人家的商品可以找商家退钱,或更换其他商品,但是有一点是,绝对不可能全额退款,因为人家是生意人,不可能每次陪你这样那样不收点服务费的.

我与小电也打过不少交道,但是我向他买东西,不要了也不可能全额退的,毕竟人家是做生意的.我还是表扬小电的为人的,就是爱摆酷(认识他的人应该知道这点),也不多宣扬自己的产品,只要你看上的,你就应该知道产品的价值与性能,我觉得他这点做的最好,从不夸耀自己的产品,而是让市场去评价.(相信在这论坛上的商家很多与小电的做法多是一样的)

建议处理方法:把产品折价再退给小电\或换其他商品,或者自己买块飞毛腿电池(我相信这点最好,除非你不想玩这台机了,当时我就是玩到不想玩,才退给小电的).处理事情不是要打架,和气才能圆场.

我退完这台SPV,我就再买了台8380的,事情更让我伤脑筋,不过我还是与商家圆满达成交易协议,就是让商家再补一点钱给我买了个数据线和电池.

我相信我们只要和卖家和气商量一定有满意的结果的,其实人也要想想自己,不要再人家店里大吵大闹的.人家毕竟是做生意的.


--  作者:达奇新视网
--  发布时间:2006/5/12 10:15:00
--  
呵呵,我顶,小电人还是真的不错地!
--  作者:chenyurui
--  发布时间:2006/5/12 10:23:00
--  
换个电池不就得了,搞得这么多事,!
--  作者:小狮王091
--  发布时间:2006/5/12 10:51:00
--  

看来大多数人还是有良心的。小电不错,我和他交易过两次,还是很满意的,那位投诉的仁兄可能一时过激,希望大家都不要太计较,交易场所,声音大点,难免的。

希望小电不要遭受挫折,继续为大家提供又便宜、又实用的好东东。

祝大家开心!


--  作者:数码777
--  发布时间:2006/5/12 10:55:00
--  

有意思吗??正常买卖只有消费者吃亏`商家能吃亏要?????`除商家被偷被抢`


--  作者:不做好男人
--  发布时间:2006/5/12 11:48:00
--  
以下是引用玉树临风在2006-5-12 11:06:29的发言:

其实如果真要用的话,还是建议买全新的,也省得麻烦,买二手商品本身就要担点风险了,事后还有什么好怨言的呢?

我经营的方式就是,从不把二手当全新的卖,这样既卖得心安理得,也比较没有后顾之忧!

为什么呢?因为每位客人来的时候我都和他说得很清楚,二手的东西是不能保证的!

当然前提是,东西要绝对是好的!在这之前我每收的一台机子都经过我检验,实在不行的机子再便宜我也不会要!

所以小电的事情,可以说买家完全可以自己解决,根本就没必要发那样的帖子

既让人看笑话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  作者:pskkk
--  发布时间:2006/5/12 12:03:00
--  
我顶小电!
--  作者:czf30
--  发布时间:2006/5/12 12:38:00
--  
以下是引用chenyurui在2006-5-12 10:23:33的发言: 换个电池不就得了,搞得这么多事,!

人家做个信用出来也不容易,好好商量一下啊.


--  作者:shan613
--  发布时间:2006/5/12 14:01:00
--  
以下是引用数码777在2006-5-12 10:55:11的发言:

有意思吗??正常买卖只有消费者吃亏`商家能吃亏要?????`除商家被偷被抢`

这位仁兄说得很对,吃亏的一般都是消费者,希望跟贴的朋友要以事论事,不能说赖昌星是全国的优秀青年,人大代表,我们就说他是佛!你们能理解商家,为什么不能理解消费者呢?双方都有不对,也用不着这么偏坦一方.
--  作者:不做好男人
--  发布时间:2006/5/12 14:38:00
--  
以下是引用shan613在2006-5-12 14:01:48的发言: 这位仁兄说得很对,吃亏的一般都是消费者,希望跟贴的朋友要以事论事,不能说赖昌星是全国的优秀青年,人大代表,我们就说他是佛!你们能理解商家,为什么不能理解消费者呢?双方都有不对,也用不着这么偏坦一方.
这句话入我心```````````不然工商干嘛搞个315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