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在泉州湖心街开店,之前店铺的水费一直都是物业人员过滤收费的.到了08年,物业一直都没来收水费,我们也不懂到哪里交水费,加上事情比较忙,也都没记得此事!可在09年2月23日,收到一个停水通知,说我们从07年12月到09年1月的水费没交!要到东湖街的中信银行补交,然后再到泉水大厦办理复续手续! 于是,我在昨天,也就是3月2号,去银行把水费给交了,加上滞纳金,一共是399.6元!交完钱后,我又去了泉水大厦,他们叫我领一张表格,然后说,还要再交78元!我问为什么,回答说是开通的费用! 我又问,不是交了滞纳金了吗?为什么还要再交钱! 回答说:他们要去给我们开阀门,是要开车去的,要交78元! 结果我觉得没道理,开个阀门就要78元,这不是摆明了坑人吗?我一个月也用不了78元的水费,他们给我开个阀门就得78元,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回来后,由于要用水,我老公就用板手旋开了一点点!今天早上九点多,泉州自来水的工作人员就过来把我们的水表撤走,彻底的断了我们的水源!我很气愤的问他们,不是交了水费吗?为什么还要断水!他们居然说,我们没交开阀门的费用! 无耻呀,开个阀门要78元,可是你过来拆走水表,切断水源就不用费用了? 泉州自来水公司,就是如此的敲诈百姓!开个阀门要78元,这是谁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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