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现象不只是传宗接代这个观念这么简单,大家想一想,这其实是ZF的责任。为什么呢?因为ZF无法为民养老。另外,这也是社会的责任,为什么呢?是跟着gcd养老,还是养儿防老呢?女大不中留,女孩子嫁了人,如果丈夫家是个富有明理好商量的人家,女孩子也许善能兼顾照看一下孤独年老的父母。但如果丈夫家本身乱得一团糟,嫁过去之后的情况大家心里都清楚。
另外,每个人要死的时候,都希望有个人可以陪在身边,料理后事,好好送终。就目前我们这个地方,这种观念更是根深蒂固,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我觉得理想的家庭是:两女一子,其次是一女一子,第三才是两子。
大家想想为什么我会是这样认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