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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同性恋者嫖娼男子不满男性卖淫者的服务 报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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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7 9:47:00
男同性恋者嫖娼男子不满男性卖淫者的服务 报警“投诉”
发表于:
2012/2/25 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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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张晓华是男性卖淫人员,35岁的陈林峰是男同性恋者。近日,陈林峰在嫖宿张晓华时,由于张晓华不能满足陈林峰的全部性要求,事后陈林峰竟然报警称自己被诈骗。据说,两人已双双被行政拘留10日。
“我的钱被他骗了!”22日下午,福州台江公安分局瀛洲派出所民警接到陈林峰的报警称,他的钱被一名叫张晓华的人诈骗了,现在张晓华被他抓住,希望警方前来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出警,将“诈骗嫌疑人”张晓华和“受害者”陈林峰带回了派出所。
不过民警在审理过程中却发现,真实情况令人啼笑皆非。张晓华并非诈骗嫌疑人,陈林峰也不是受害者。事情缘于两人的色情“交易”。
原来,今年35岁的福州台江人陈林峰是一名同性恋者,28岁的张晓华则是一名男性卖淫人员。21日,陈林峰以470元的嫖资,与张晓华进行了性交易。其间,陈林峰对张晓华提出多项性要求,但张晓华不能全部满足。事后,陈林峰越想越气,认为自己支付了不菲的嫖资,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很吃亏。
22日,陈林峰打电话约张晓华到台江区古街附近,要张晓华退还一定数额的嫖资,但张晓华不肯,于是双方发生口角。陈林峰自作聪明,打电话报警称抓到诈骗嫌疑人,希望借助警方力量收回已付出的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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