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263boy在2006-12-22 12:11:00的发言:
个人认为:传销!
谢谢!终于有人理我了!
不错,有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刚开始我也认为是传销.因为当时我没有了解它,也没有看懂它.
我在深圳和广州的时候也接触了不少与传销方面有关的人,对传销还是有一定的认识的.
所以在相比较之下,LOB不是传销有以下几个根据-----它不具备“传销”的主要特征:
1、违法性。对侵害他人、国家、社会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LOB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初级发展模式,确实在我们国内目前没有相应的立法规定电子商务的发展流程该是怎么样的。同时呢,我们对电子商务或对法律政策有了解的人应该知道,从江泽民、hjt、温家宝、教育部长周济都对LOB给予了极高的、积极的评价,认为是中国摆脱填压式教学的有效范例。中央党校领导、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等机构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在中国公共关系协会领导下成立电子商务部专门推广LOB远程教育事业,以响应国家“在2007年(前)普及远程教育到农村”的号召。同时,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亮开绿灯:“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行为暂不征税”。
试问:LOB是宣传教育普及教育的有效工具,有侵害公众或个人合法权益吗?它违法吗?
2、价格欺诈性。了解LOB产品的人都知道,这里面是个巨大的学习资源库,它的资源在市场上的价格在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或以上,而它的收费是1630元/2年,绝对物超所值10倍甚至100倍以上,绝对不存在价格欺诈问题;
3、强制性。而我们LOB倡导和实行的都是自愿的,学习与否,是否注册成为会员都是自愿的公平交易,绝无强制的举措和动机;
4、拉人头。我们LOB是卖产品,不是拉人头赚入会费。我们提供的是实实在在的学习产品。能够让人学到知识的资源库,能够真正满足各阶段的人不同的学习需求的一个平台。
5、言论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和监控。这一点就更不用说了,否则大家也不可能和我交流得上,哈哈。。。。。。
有兴趣进一步了解和交换意见的朋友,可以致电28876580 小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