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5月20日电(见习记者 何青)近期,全国各地陆续着手调整“裸官”岗位。针对中央巡视组此前反馈的“裸官”问题突出等现象,广东省于今年3月底开启研究调整“裸官”岗位工作,拟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任职岗位调整。
据5月20日南方日报报道,经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拟任广州市委副书记。
有媒体报道称,此次人事调整与广东省治理“裸官”若干举措有关,原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因此提前退休。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方旋今年10月才到60周岁的退休年龄。
反腐专家指出,“裸官”提前退休符合人事任免规定,但这不代表着官员“安全着陆”。如果有贪腐问题,退休官员也不能免除处罚。
“裸官”提前退休符合人事任免规定
“‘裸官’提前退休,符合人事任免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裸官’等6种干部不得被提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在接受记者采访说。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此外,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应当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
“一些地方对‘裸官’任职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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