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套房契税再降 3月2日起,90—144平方米按0.5%实征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 实习生苏毅生)上月,我省出台相关措施以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其中提到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0.5%征收。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到,3月2日起,这一措施在我市开始实施。
此前,根据泉州市zf2008年12月10日下发的《关于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纪要》,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所缴纳的契税为1.5%,购房者如果开具了首次购房证明,则可以按购房款总额1%返还。
按照新的政策,首次购房者可直接按0.5%征收,无须先交后返。此外,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暂时免征营业税,此规定适用的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多次交易营业税征
收有差异
1月2日,市区刘先生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普通住宅。由于工作调动,刘先生欲重新出售住房,李小姐有意购买。但是两人在洽谈的过程中,关于营业税如何征收的问题,产生了困扰。刘先生第一次购买该房子时,由于产权已满两年,因此省去了营业税。如今再次卖出,新的产权刚办下来,未满2年,李小姐对于营业税事后该按照差额征收还是全额征收产生了困惑。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泉州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从2008年10月开始,购买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购买未满2年的普通住宅以差额的形式收取5.55%的营业税,但主要是针对第一次上市的房产。像李小姐所面对的这种多次交易的住房,由于第一次交易已经享受了营业税减免的优惠,因此在未满2年再次交易的情况下,李小姐将需要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如果满了2年,则依然可以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优惠。
非普通住宅营业税
照常征收
“经常看到报纸说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那么什么是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征税标准又与普通住宅有什么不同呢?”读者王小姐也打来了电话。
记者了解到,就泉州目前来说,普通住宅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单套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二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实际成交价格鲤城区、丰泽区低于8500元/平方米,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低于5700元/平方米。
除了普通住宅之外的就是非普通住宅,通常包括别墅、写字楼、商铺等。非普通住宅契税统一按照3%征收,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均以差额的形式收取5.55%,未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以全额的形式收取5.55%。
据了解,除了契税和营业税外,未满2年的住宅个税统一按照1.5%征收,满2年则免征个税。此外,二手房交易的费用还包括交易费6元/平方米,证明费9元/宗,登记费80元/宗,测量费30元/宗,产权工本费100/宗,评估费按评估价格征收千分之二,抵押登记费100元/宗等。房改房则应多缴交1%土地出让金和房产证明费50—20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