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易平台泉州交易平台泉州生活 → 校车从右脚碾过5岁孩子十级伤残 幼儿园赔8万


  共有 1475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校车从右脚碾过5岁孩子十级伤残 幼儿园赔8万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蓝企鹅
  1楼 信息 | 搜索 | 主页 | 短信 | 引用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核心E友 帖子:1028 积分:2722 注册:2011/3/23 12:00:00
校车从右脚碾过5岁孩子十级伤残 幼儿园赔8万  发帖心情 发表于:2011/12/14 17:24:00 [只看该作者]




刚从幼儿园校车上下来,5岁女孩小冰(化名)正准备往家里走,没想到校车的车轮从她的右脚碾过,致其右脚重度骨折,落下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园方在事故中担全责。近日丰泽法院一审落锤,判处城东幼儿园赔偿小冰经济损失9万多元。
小陈一家是江西人,几年前来到泉州打工,租住在丰泽城东南埔社区。吃过不少没文化的亏,夫妻俩商量着,让女儿小冰尽早入学,接受教育。2009年9月,小冰刚满3岁时,小陈就将她送入了城东幼儿园,不仅交了保教费、餐费等相关费用,还报了课外舞蹈兴趣班。按约,小冰上学、放学由幼儿园校车接送。所谓校车,便是一辆核载不超10人的小型普通客车。
去年10月的一天,城东幼儿园园长魏某,像往常一样,驾驶校车送幼儿园学生回家。行至南埔社区一店面门口时,遇到堵车。就在这个当口,小冰下了车。魏某一时疏忽,继续向前行驶,车轮从小冰右脚碾过。
小冰在病榻上一躺就是两个月。法医鉴定,右脚重度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到现场勘查,认定城东幼儿园在事故中应负全责。为此,小陈夫妇向丰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城东幼儿园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数额为10万多元。
丰泽区法院审理认为,5岁的小冰,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且在该事故中,城东幼儿园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教育机构责任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两种法律关系的竞合。最终,法院判处城东幼儿园赔偿小冰相关经济损失9万多元。记者了解到,目前,园方已预交2万多元的赔偿款。


福建蓝企鹅 泉州最专业的钟点保洁公司

电话 22007272

在Eoof.Net做广告,对您的品牌宣传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帖子操作 | TOP



欢迎您加入泉州交易平台,给您更多的成交机会

RSS | Xhtml | Xslt
Copyright 2003 - 2023 Eoof.Net
页面执行时间 00.89063 秒, 9 次数据查询

给管理员留言
广告业务服务 联系我们
为达到最好显示效果,推荐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Copyright © 2003-2024 https://www.eoof.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