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 “凤姐”的罗玉凤最近又“不甘寂寞”,在美国搞出了动静,她的一句“我要烧了美国移民局”引起波澜。这一危险言论已被美国国土安全部记录在案,相关法律程序也已经启动 (可能对其收监或遣返),“凤姐”又一次成功地“夺人眼球”。 “凤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公开的资料显示:她是重庆綦江赶水镇人,曾在綦江师范学校、重庆教育学院就读,获得大专文凭;身高1.46米,暴牙,相貌不敢恭维。 她的惊人之处是各种“雷言礮语”层出不穷,被戏称为“宇宙无敌超级第一自信”。比如,她曾在地铁站发过成千上万份征婚传单,也曾在电视台情感类节目上公布七大极为苛刻的征婚条件,誓嫁1.72米至1.83米的名校硕士生,并且长得要阳光、帅气;又比如,她自称懂诗画、会弹琴、精通古汉语,自称“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还有,她透露除了主要研读经济类书籍外,格外青睐《知音》、《故事会》等人文社科类图书……去年,“凤姐”在网上表示“我到美国了”,并声称“出国就没有打算回去”。当然,就她近日的不检点言行来说,“回不回去”恐怕也由不得她自己了。 从常理来看,“凤姐”并不具备快速成名的资本。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极为普通的“邻家女孩”,竟然“名满天下”,而且接二连三地成为“热点人物”。 那么,“凤姐现象”到底折射出什么样的社会心理? 首先是“凤姐”们的浮躁心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部分人”富起来了。有的不仅大富,而且大贵,特别是那些当初还处于社会边缘的人,借助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机遇,竟然一夜之间飞黄腾达。 受这些“成功案例”的不断刺激,一些人心理失去了平衡,一天天浮躁起来,期望演绎同样的传奇。然而,“时势造英雄”,没有“时势”,只有自己另辟蹊径了。于是,“凤姐”们想到了“剑走偏锋”,他们懵懵懂懂地看到,在这个商业气息越来越浓的社会,“名”和“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出名可以获利。要发达,先成名;要成名,不能“美名远扬”,也要“臭名昭著”。敢于当众“亮丑”,甚至装疯卖傻,只要能吸引公众的眼球、制造轰动效应,便在所不惜,甚至乐此不疲。 其次是某些民众“看热闹”的心理。鲁迅先生说过,中国人爱看热闹,“凤姐现象”再次诠释了这一特性。鲁迅笔下的阿Q本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自身受到多重压迫,已是十分不幸,但他依然会以窥视别人的隐私、取笑他人的缺陷为乐,既可怜,又可憎。时至今日,中国已非昔日之中国,民众已非昔日之民众,我们不但站起来了,而且富起来了、强起来了。然而,有些人骨子里的这种“基因”仍然异常顽强地保持着。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当众装疯卖傻,众人便觉得十分“有趣”,兴致勃勃地围观,尤其是这个小姑娘是来自小地方的,出身卑微,长相欠佳,人们越发觉得“有趣”,把她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似乎给平淡的生活添了一份色彩。 还有就是某些媒体的投机心理。 “凤姐”的言行固然“有趣”,但如果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她绝不可能家喻户晓,而且走出国门。如果把“凤姐现象”称为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应属于“低俗”范畴,如同某些相声、小品以取笑残疾人为乐一样,对“凤姐”的热捧,迎合了某些民众不健康的趣味。这一点,媒体应该是心知肚明的。然而,某些电视台、网站为了各自的收视率和点击率,刻意策划,有意引导,精心传播,在赢得商业利益的同时,忘却了媒体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除了“凤姐”,一些热播的娱乐节目同样也有这个特点,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直接或间接地为低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平台。 无论是“凤姐”们的浮躁心理,民众“看热闹”的心理,还是某些媒体的投机心理,都是不健康的社会心理,暴露了我们的文化隐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决策,什么样的文化才是支撑“文化强国”的重要基石?显然,上述不健康的社会心理,以及这些社会心理所折射出的文化取向不在其列,我们应该摒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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