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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对于【酒水寄存】过期,商家仍应退还  (https://bbs.eoof.net:443/dispbbs.asp?boardid=16&id=477580)

--  作者:泉州吴律师
--  发布时间:2012/4/6 10:42:00
--  [案例]对于【酒水寄存】过期,商家仍应退还

     目前在KTV、酒店、会所等场所,越来越多的人将酒水进行寄存,由商家开具酒水寄存单,上面写明取回酒水的寄存期限。在酒水寄存后,经常会有消费者忘记了寄存期限,在超过期限后再去取回酒水,此时不少商家都会以超期为由拒不退还酒水。对于商家这种做法是完全违法的。

     根据《合同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将酒水寄存,商家提供的酒水寄存凭证,实际上是格式合同。购买后的酒水是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消费者存酒的行为只是让商家代为保管,所有权仍归消费者,财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而合同的内容却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领取寄存酒水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退还酒水的义务,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商家来说,这种“没收”行为显然是一种不当得利,存酒应该归还消费者。而对于存酒“逾期”不取的现象,消费者存酒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凭证说明,最好在相关期限内消费,免除不必要的麻烦。

    寄存的酒水有很大一部分都价值不菲,因此如碰到拒不退还的情况,先拨打12315,由工商局过来调解,如调解不成再进行诉讼。


--  作者:lonjay
--  发布时间:2012/4/6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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