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E律师,你好!
本人有一辆外省牌照的车,于3月份出售给了别人,当时双方协议由买车方在4月15号之前办理完成过户手续,费用由买车方负责,如逾期未办理,原车主有权将车辆注销、报失等限制手段而不通知买方。并且从买车方付款后的一切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与原车主无关。
现在车辆已经过了协议期,买车方不去过户,我催办结果也是不去过户。意思很简单,就是不过户。协商不成。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直接报警挂失可以么还是应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