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疯狂的结婚离婚,也是无语。
新闻背景: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有户人家共11人,短短15天时间先后结婚、离婚高达23次。
而他们之间关系说起来都是亲戚,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婚离婚,甚至还有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支配这种婚姻神操作的背后原因,是城中村改造,这一家子想通过结婚、离婚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今这一家人因涉嫌诈骗罪,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经济利益促成的“临时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忽视法律事实,罔顾伦理道德,这波操作真是让人辣眼睛。虽然很多网友表示支持,只要合法的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但是要不要考量这样一个前提,就是结婚离婚的动机是什么。毕竟11个人一个月内结婚离婚23次都不过是为了拆迁,而这里也不可能产生什么爱情。利益的驱动让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但到底什么样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现象日益突出,有的是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多利益,有的是为了得到更多购房指标,有的是为了避税,有的是为了一纸户口。在这里,婚姻无异于利益交换的筹码。
虽然也有不少人因为这种轻率行为而付出沉重代价,但是依然有人对此趋之若鹜,以为找到了一条便捷的生财之道。
因为“假离婚”“假结婚”都有目的,所以很多人在办理手续之前,会自以为聪明地与对方签一个协议,以确保不会弄假成真。
然而,合同也好,协议也罢,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必须合法。而违法的协议是无效的,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协议就是一纸空文,什么用也没有。
就像本文开头这一家11口人,拿婚姻当儿戏,结婚、离婚一通神操作,让办案的民警们都叹为观止,禁不住感叹“连剧本都不敢这么写!”这就过分了,诈骗拆迁款的目的太明目张胆,不追究法律责任,有失法律的尊严。
婚姻神操作难以承受法律之重
婚姻法保护每一段合法婚姻,这样的凑合婚姻又有结婚证的加持,从法律上来说又无法认定朝结夕离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
那么,在这样的婚姻事实里如果出现问题,谁该负责?有一点是明确的,这种行为本身有着很强的主观欺骗行为,本质上是为了经济利益。
假离婚“假结婚”看似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亵渎,因为每一起婚姻背后都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
根据婚姻法,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同时也为家庭成员设定了权利义务,只有家庭成员才能享受相关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义务。法律的严肃性决定了婚姻的严肃性。
假离婚“假结婚”神操作背后是不能承受的法律后果之重。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引导民众尊重婚姻,杜绝“假离婚”“假结婚”,也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部分。
从源头上杜绝“非分之想”
面对巨额的利益,本案件的涉案者,认为在不违背法律的条件下,可以“钻一些条例的空子”,但是殊不知,已经涉嫌诈骗罪。我们为城中村征迁组细心、认真工作的态度点赞,也为公安民警高效的办事效率点赞。
同时,面对城区大量城中村改造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是否还是有不少村民存在类似上述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婚姻事实从而骗取拆迁补偿安置款等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以“钻法律漏洞”为目的的“假婚姻”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今仍有争议。
那么在类似的事件愈演愈烈的当下,法律是否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有“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而人们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选择“趋利避害”,恰恰拆迁补偿款的制度设计上的疏漏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违法事实,需要慎重考量。
从结果来看,这群精致利己主义者碰瓷失败了,但这样的行为何时能够画上句号,还是个未知数。毕竟利益驱动下什么样的荒唐事都会发生,关键是从源头上杜绝他们的“非分之想”,才能让这种荒诞回归正常。
现实往往比电影更“疯狂”。或许有一天,宁浩导演会把这起荒诞的闹剧也搬上银幕。其实,因为钻空子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的“假结婚”“假离婚”,在现实当中并不鲜见,但多是“小打小闹”,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而这一家人对法律尊严的挑战,可谓达到了极致。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抑或是制度的缺失?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