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放宽创业准入条件,家庭住所、租住房和临时商业用房等,都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此外,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税收以及融资政策等,都较以往有很大的放宽,zf正努力为个人创业提供更多的利好和便利。
昨日,省zf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上述内容,zf还将完善创业服务,鼓励扶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放宽创业准入条件
今后,劳动者只需依规提出申请,无需提供更多的个人证明材料,即可便捷地注册公司成为创业者,场所、资金等均不再是“拦路虎”,开办“网店”同样会受到鼓励。
准入条件的放宽首先反映在对个人申请手续的简化。《意见》指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zf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
同时,资金的限制也有放宽,zf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这一规定对于资金匮乏的创业者来说,无疑解了燃眉之急。另外,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将全面向创业主体开放。我省还将下放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权限,推行网上登记;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以科技成果出资,可达注册资本总额的70%。
减免多项税收收费
个人申请办理创业的手续也非常简单,省zf要求全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在创业申请和经营中的多项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将减免。
其中,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将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残疾人创业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zf将在规定的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不过,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不在其列。
我省正在指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zf采购优惠政策, 今后中小创业企业的产品可能会更多地被zf采购。
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
创业路上,资金需求始终是企业发展绕不过的“弯”。为保障中小企业尤其是新创业者能够拥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流,我省zf和金融部门将联合出台政策,加大小额贷款的支持力度。
《意见》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农村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展期1次。贷款的利息中,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省市(县、区)财政按8∶2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同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也可享受优惠,这类企业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金融机构将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这类贷款执行同样的财政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