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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3年注册了一个公司,05年申请了一个POSS机,08年公司注销。但POSS机并没有取消,一直留存
今年3月,一个朋友建议,把POSS机借人套现,没想到那个人6月被抓了,一共借用三个月,一共套现累计500余万,那个人
两三台POSS机,累计一千余万,现在他被监视居住,我也是监视居住,另一个POSS机持有人跑路了,案件还在公安机关那里审理当中,
本人未取得套现费用,
我是不是会被定性为共犯?还是次犯呢?我并没有与其共同经营盗刷POSS机,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在经营,这样的性质该如何定论???
我担心会不会被判牢狱?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判缓刑或者是经济处罚就好?
另外,交了5万保证金,什么条子都没有。这钱是不是就上交国库了?
谢谢了?不知道那位大侠能帮忙解释一下。
你是取保候审吧?监视居住怎么还交保证金?
论坛不是有个律师吗 你PM他
你是取保候审吧?监视居住怎么还交保证金?
论坛不是有个律师吗 你PM他
单子上写的是监视居住啊~~~
然后确实是交了5万,然后5万的存根也被公安局收走了
具体已单独联系。
借此提醒一下各位
以前套现没有明确法律,属于灰色地带,
今年出台专门针对POS机套现的法律,现在套现已经明确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
并且明知他人进行套现活动,仍提供POS机给他人的,属于从犯,亦要受刑事处罚。
各位切记。
【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