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于2013年1月15日颁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大专学历,并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
《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
但允许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适当调整参考人员学历。但取得的资格证书仅在当地保监局辖区有效,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关于现有资格证书的效力问题,保监会将下发通知详细说明。
因此,现从事及即将从事于保险销售行业的人员,请考虑自身学历及考取资格证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