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动,二手房交易量猛增,以下是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有不足或错误,请留言补充更正):
1、存量房买卖合同必须用中心提供的表准范本,合同最后一页的签章栏要在工作人员的面前签署。(以下有买卖合同的电子版,供参考:)
2、登记申请书、询问笔录、自行成交声明等材料向工作人员领取,签章也需在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3、申请变更登记前,需先到服务中心进行房屋测绘,领取测绘报告。
4、如果是首套房,可减免税收,要先到服务中心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5、以下是办理过户所需材料: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2.png
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版:http://www.baidu.com/link?url=iSo0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6JkDWVBdokH2t3625xvT8EwdNZrBDDz-WzC3IyZ26KqqSdj1E5sQfeP0GXeGzESkJNNiRSblSIcvrjs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4/11 11:06:1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