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obby在2007-1-28 17:05:00的发言:机动车污染空气,电动车的蓄电池里面的有害金属污染地面资源,而且比污染空气更严重,这倒是真的
其实只要处理得当,不会有什么污染的。再说也不能因噎废食呀。腐败的gcd,干!!!
27日起,泉州中心市区将开始整治行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昨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整治方案:行人闯红灯,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均会被罚款50元;中心区四时段禁行人力三轮车。
据了解,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50名学员25日将到泉州,配合此次整治行动。
行人:
4种情况罚50元
整治方案对行人作出了具体要求: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否则,将给予警告;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道或者过街设施,否则罚款20元;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将被罚款50元。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50元;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罚款50元;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罚款50元。
电动自行车:
无牌上路要罚50元 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的,均要罚款50元,拒绝接受处罚的,将扣留车辆。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给予警告。以下几种情况要罚款50元: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骑自行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市区不准骑车带人。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的,罚款20元;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不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的,罚款20元。
人力三轮车:
中心区四时段禁行
市区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路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每日的四个交通高峰期:7:30~8:30、11:00~12:00、14:00~15:00、17:00~19:30,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郊营人力三轮车禁止进入田安路以西、东湖街、东街、西街以南,新华路以东,堤后路、义全街、泉秀路以北范围的区域内行驶(含上述区域内除新华路、堤后路以外的路段)。
市区田安路(丰泽街以南,津淮街以北),温陵路(九一街以南,涂门街以北)、南俊路,百源街,壕沟(花巷以南、新门街以北),中山路(钟楼以南,涂门街以北),津淮街(田安路以西),涂门街,新门街(壕沟以东),丰泽街(田安路以西),九一街,打锡街、庄府巷,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人力三轮车应当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标线范围内,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停车标线范围外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