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尼日利亚籍男子被控在丽江花园的家中强奸推销保险的广州妇女,法院审理此案后发现,案件疑点太多,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二人发生的性关系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因此广州中院日前以证据不足宣判该黑人男子无罪。
指控:强奸推销保险的妇女
李某是一名离异的中年妇女,从事保险代理将近一年的时间。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20日,李某因联系人寿保险业务认识了尼日利亚一名36岁的男子伊那比(音译)。
两天后的晚上8时许,伊那比将李某带到自己家里聊天,后不顾李某的反对,将李某抱到卧室的床上,实施了强奸。其后,李某打110报警。当日21时许,伊那比在丽江花园的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伊那比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伊那比也承认和李某发生了性关系,但声称自己没有强奸李某。他表示,他和李某相识之后,关系一直很融洽、亲昵,发生性行为属于一见钟情的男女冲动。到底是强奸还是自愿,双方各执一词。
判决:指控证据不足黑人无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查明,李某先后有五次陈述,前四次说“没有被打”,后两次又说“被打了脸”,前后矛盾且无合理解释,法院不予采信。
虽然公安机关的鉴定书证明李某的身体确实受到损伤,但并不能证实这种损伤是怎么造成的,并不足以证明伊那比使用了暴力。另外,李某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性经验,也应当具有一定的自我防范意识,伊那比与李某发生亲昵动作时,李某却一直没有反抗。
因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伊那比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是违背李某意志的,公诉机关指控伊那比强奸妇女,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日前,法院宣判伊那比无罪。
争议一:是反抗还是害羞?
李某表示,伊那比曾经打了她一巴掌。她也曾大声喊叫、挣扎,并用脚踢了伊那比。
伊那比则提出,自己从来没有打过李某,也没有威胁、恐吓过李某。只是在解李某的衣服时,李某曾经用手挡着。但伊那比认为,那是李某“很扭捏”、“很害羞”,但“并不抗拒”。
争议二:是害怕还是自愿?
李某还称,她害怕被杀害,才被迫和伊那比发生关系。辩护律师广东尚之信律师事务所的霍永基律师则指出,李某与伊那比进入住宅后,大门并没有反锁,李某想逃跑不是难事。
另外,伊那比多次向李某表示“喜欢她”,并有亲昵的身体动作,李某一直都无明显反抗。甚至李某被抱到伊那比的大腿上时,李某也还是继续与伊那比聊天,直至发生性关系。在发生关系后,伊那比去洗澡,在长达10分钟的时间里,李某也没有急着逃走,而是等到伊那比洗完澡,与伊那比打了招呼后才离开。
争议三:没买保险才报警?
公诉机关还提出,事后李某曾经报警,且有公安机关的鉴定书证明李某的身体确实受到损伤。
对此,辩护律师霍永基认为,不能因为李某报警了,就认定是被强奸了。两人在发生性关系后,李某事后报警,是因为伊那比和她发生关系之后,没有买保险,李某心生怨恨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