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局把握城市城镇工作,继加快小城镇建设、理顺中心市区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加强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等系列文件出台后,市委市zf于昨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今后泉州将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新市镇,经过5年的努力,将泉州的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5%以上。
“散、小”是泉州市域内的城镇呈现的最突出特点,尤其是市域东南部的城镇密集地区,包含了泉州市区、晋江、石狮、惠安以及南安的部分城镇,形成大小市、区、县、镇分散化的格局。如何打破“散、小”格局,是泉州未来城市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意见》再次明确了泉州的小城镇建设目标,即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重点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统筹考虑人口聚集,土地集约、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因素,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解读二
规划建设一批新市镇
《意见》提出,将按照小城市标准,在中心城区周边具有一定的建成区规模、人口规模、产业支撑的建制镇或全国性的产业基地、市场中心及区域性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一批新市镇。
据透露,泉州将于近期加快编制实施镇或镇村体系规划,在晋江的金井、英林、龙湖、深沪、永和、内坑,石狮的永宁,南安的官桥、洪濑,以及惠安的东桥、东岭等乡镇,着手开始新市镇的规划建设。相关负责人也介绍,新市镇的建设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此外,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将按照“一湾两翼三带”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进行建设;沿海其他小城镇将按中心镇的要求规划建设;山区县(市)将继续实施以县城为中心的“大城关”和中心镇发展。
解读三
镇改街道 村民成市民
泉州将支持条件成熟的镇撤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完成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小城镇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重点乡镇还将着力进行环境治理和改水改厕规划,建设宜居村镇。有条件的还将发展特色小城镇。
村民要成为真正的市民,关键在于居住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制环境、居住环境等条件。今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将得到加强,相关部门还将鼓励区域内共建共享,适度超前建设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