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为了孩子不肯离婚,无法复合,除了孩子在没有任何交流,分房
在孩子面前保持完整
没有离婚证
别的姑娘不要结婚证和名分,不要房和车礼金之类的,但是想简单的请一下她那边的亲朋好友吃一顿晚饭,没有任何仪式,就算给父母一个简单交代,她父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我们有孩子也愿意帮带,我父母反对离婚。
这种情况,算重婚罪吗?
找了个解答,合理不: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