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租来的27辆小车,南安人黄某抵押借款100多万元,之后出没在泉州市区多家娱乐场所,扮起大款。当他在广西一出租房被抓获时,穷困潦倒的他只央求民警请他“吃一顿好饭”。前日,黄某被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押回泉州。
去年9月30日,丰泽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江先生报警称,黄某租走公司的8辆小车后,突然“人间蒸发”。经核查,黄某留下的身份信息都是伪造的。民警调查后发现,丰泽区共有6家汽车租赁公司被黄某诈骗。黄某一共骗走27辆小车,其中不乏高档车,这些小车的总价值达到400万元。黄某的诈骗方法都是一样的,都先用“信用”取得租车公司的信任,再骗取多部车。
前天下午,黄某在接受审讯时交代,从前年3月起,他化名黄某生,先后和泉州市区的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承租了27辆小车,并将这些车抵押给他人,骗了100多万元。拿到钱后,他整天出没于一些娱乐场所,扮起大款,“给舞女的小费都很高,一个晚上出手就是五六千”。今年4月,巨款挥霍一空之后,他带着老婆和刚出生100天的儿子逃往广西,过起了苦日子。
黄某逃到广西后租了一间房子,四处打零工,每天只能赚40元。有时担心碰上警察,甚至连门都不敢出。因为经济拮据,一家三口整天吃的基本上都是稀饭。10日中午,当民警出现在黄某面前时,一家人正在吃稀饭。当黄某知道民警来自泉州时,就央求民警请他吃一顿好饭。
如果他为他老婆和孩子存了一比钱,自己逃出去了,那我还会说他是个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