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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要求:
18659510880未欠费被无故销户要求恢复本人原有卡的套餐与资费,向我本人道歉并赔偿本人遭受失去通信自由的损失。工作人员诽谤我的行为石狮联通公司须出示书面道歉书向本人道歉返回本人清白!
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2号时发现18659510880此号为空号,进一步查询被告知该号已于2013年3月3号被联通公司内部注销销户处理了,经查询该号下还有余额并未产生欠费,本人在23号时以15559031606呼入10010投诉,至今已向联通投诉过多次了。
此号2011年11月13号入网至2013年3月2号都是正常使用中,在使用过程中都有按时缴费,特别是最后3个月内都未欠费的状态,于2013年3月3号被无故销户,本人很不理解。为何本人并未欠费也是一直在使用之中的,竟然给销户了而且销户之前本人都是正常使用中并未向本人下发销户短信提醒通知,对此本人非常的不理解,你要销户连最起码的短信提醒通知都没有也未经过本人许可就给销户了,至今未有结果,本人非常不满特此投诉。
补充:
2013-03-25 20:53:28 通话时才为5分40秒 呼入10010
2013-03-25 21:11:22 通话时长为11分34秒 呼入10010
这2个通话记录是关于查询并投诉服务质量态度恶劣诽谤本人的投诉
主要通话内容:石狮联通工作人员说我在办公室一直粗口对工作人员,现场吵闹带人闹事无理取闹等内容,石狮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的内容都为单方面的片面之词,不属实,如果石狮联通坚持认为本人确实如此,那么请提供现场录像或现场录音或第三方证人证词(非联通工作人员)的有效证据,如果在提供不了证据的情况下,本人坚决认定石狮联通为毁谤用户其行为涉及法律责任,本人非常不满意特此投诉。
10010人工台与本人手机都有录音为证,请查证。
3月25号至30号,15559031606多次呼入10010投诉石狮联通公司集团客户部姓黄的工作人员她的手机号为18605953365,未有结果,通话详单可证明本人有多次呼入10010的通话记录,这些投诉单都被10010无故给消除掉了,请贵处查证。
申诉证据:
059510010客服工号7531一直向本人强调我是2张卡捆绑在一起的(语音与数据卡绑定),本人坚决认定既然捆绑在一起了我其中一张卡在使用之中了那么另一张卡自然也是同时在使用之中的,我是联通用户也是老用户同时也是学校用户,你司在销户之前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上网卡一直在使用之中并未收到你司任何的短信提醒通知(每月短信详单为证)本人很不理解!
客服坚持说是2张卡绑定在一起的,那我的上网卡有在使用之中那就代表着主卡语音卡也是同时在使用之中,退一步或反过来说既然是绑定在一起的那为何我的上网卡还能一直处于正常使用之中呢?本人很不理解!
客服一直强调主卡没有通话记录就是未使用会被销户,请根据通信法相关条例提供合法的销户条例证据证明用户号未使用会被销户的证据,提供不了本人坚决不接受。
客户本来就是弱势群体,我们的号会被你们销户都是联通说的算我们一点知情权都没有,联通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有向我补换了6张卡并有签订了协议,本人告诉你们之所以与你们签订该协议就是为了留下证据证明你们有补换卡给我,既然协议都签了那就是私了的性质你司未加盖公章(这就是你们的失误)此协议我好被动只好接受这并不是我真实的意愿。
以上内容属实请贵处查证。
补充:
2011-12-26 19:43:29上网,上网详单已经有上网记录,这时已经入网了
2012-01-10 网厅更改过业务密码,以上2个都有抓图为证
联通主副卡关系一律是收取10元每月月租的功能费,而我们并未收取10元的功能费而是每月扣除2分钱的月租费(网厅查询账单抓图为证),以上属实无法证明我们是主副卡关系,请贵处查证。
如果是主副卡关系,那么我们的上网卡的上网记录详单应该是体现在主卡语音卡的上网详单记录里的,而我们的上网记录都是在本上网卡号上的上网详单记录里面的,这能证明我们的卡并不是主福卡关系。
号被销户了联通连个最起码的短信提醒通知都没有,最起码得提前一个月下发短信提醒通知告知用户多久没使用了,该在什么时间内使用否则将被销户处理,联通并未下方此类的短信提醒通知,我一点知情权都没有,销户并不是系统销户而是人为销户的,请贵处查证。
号码未欠费有使用缴费记录有余额为什么要销我的户?通信法相关条例哪条规定未使用就会被销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电信服务是一种无形的商品,用户付款后,就与电信运营商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关系,电信运营商应当依约为用户提供长期的、不间断的服务,而用户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即可。用户只要没有欠费或欠费没有达到一定期限,电信运营商就无权停机,更别说销户了。
注意了,联通销户理由:本号上网卡绑定了个电话卡,用户的电话卡未使用,联通有权销户,
本人坚决不接受,我没有欠费,有余额,没违法记录,该卡只要不违法使用,如何使用是本人的权利并不是义务,假如,本人在各个银行开了个账户,每个账户里面给它存入几百元,就这样一直放着,难道银行会因这账户没有使用记录就会被销户吗?
本人号卡上有余额,又没欠费,没有让我再交钱的道理。
至于联通计费系统是否扣费与本人无关,本人号每月账单都为零并未扣费,一直有余额每月余额都为200元没欠费,凭什么让我再缴费呢?
自己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