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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对联通处罚注意事项:
联通可能会反驳因为分公司无法人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0,法律上直接对其处罚没有依据,那好直接追加中国联通为直接处罚对象,问题迎刃而解,中国联通为其总公司依法承当行政处罚责任必须挨罚!
第一次举报是在泉州物价当局,下午已经接到通知依法对泉州联通公司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我暂时不公布等下周抽空去物价局凭个人身份证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有了文件再公开,大家放心肯定有结果的!
亲友卡资费未报批违法开办,广大用户可以正式向联通索赔或向法院起诉联通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消费权,记住是合法消费权!!
未经批准就在市场上大量宣传开办,这实际上是联通公司作为经营者借用某些市场竞争策略和经营技巧的手段,其中很多都存在误导或陷阱,为了其自身商业利益为目的、恶意竞争、扰乱通信市场,损害广大用户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属于违法开办行为。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对电信资费监管的明文规定,“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宣传、实施”,因此,本人认为,联通公司未经审批备案就进行宣传并经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行为严重违背了签订的《通信业务服务协议》侵害了自己与广大用户作为资费套餐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贵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联通公司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提供服务存在一定暇疵给予查处并从重处罚,规范通信市场与价格。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
再次感谢大家,现在再曝光一事,联通泉州分公司的客户部杜经理实在过分,说亲友卡资费是我用户自己去办理的,他们有产品包装说明说我没有入网协议不能证明亲友卡户主是我本人,这家伙实在过分,亲友卡资费未报批属实,任何公民都有权举报违法之事,而且亲友卡户主就是我本人,本人坚决“讨伐”你司违法之事!
泉州联通分公司总经理为钟老总,副总老陆,这2位为公司领导当得确实不称职纵容底下员工为所谓为损害用户合法权益!
严重支持楼主
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