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常不满你回复的话,权益受到保障是必须的,合法维权是原则问题依法向其违约方追究其责任即合法又和理,本人并未被调解掉,本来看重的是权益,权益先保障了再来衡量利益。如果你认为本人被调解掉了,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吧。口说无凭一切以事实为依据。
这里即向CWP119抗议,同时也非常感谢CWP119的建议,谢谢了!
运营商侵权是事实了,咱们合法维权的目地是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庭当然会依法公平判决保障消费者权益。咱们不是恶意索赔,通过起诉运营商并不怕,咱们通过工信部,省通管局,物价局多部门反映运营商违法之事,给运营商施加压力让广大用户明明白白消费的合理性与重要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31 17:50:05编辑过]
本人向法院撤诉,是本人主动向法院撤的事由为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与2被告的纠纷,特依法撤诉,法院已经给本人判决书合法撤诉。并未有不可告人的利益秘密。
其他方式如泉州物价局依法的处罚结果单。怎么会被调解掉呢,你CWP119实在过份,本人坚决向你抗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29 19:16:27编辑过]
本来这个案件就是你与联通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是个案,与别人都没有直接关系,是你自己要拿到论坛里来宣传和找舆论支持,从你自己的观点当初你发起诉讼的本意是要教训那些随意侵害消费者的通信营运商,而在论坛当中你也得到了广大E友的回帖支持,大家对你案件的关注是希望通过你的诉讼得到一个判例或者参照,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权益受到无理侵害可以借鉴你的案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你意气风发之时我就回帖善意提醒,在判案实务中,法院是会主持双方调解的,这调解就包括联通公司给出相应的赔偿、补偿等来换取撤诉,使联通公司避免出现败诉的情形,因为这种败诉是非常致命的,这可能引发或者导致将来更多的消费者通过这样的案例和方式来向通信营运商主张权利,但是,本案正如推测的那样,联通公司的危机公关确实达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避免了将来出现燎原之势。你在论坛中把大家撩拨起来翘首期盼,然后自己偃旗息鼓、抽身而退,想想,ZF物价局对联通的罚款是不是如隔靴搔痒一样,营运商还是继续轻视或者忽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发生,这如果是你想要的结果那又何必来论坛和我们分享和争执呢?
我们并不想知道或者关注被告对你有多少赔偿或者补偿,我们关注你的帖子只是最想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对错的判决和评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29 22:21:20编辑过]
我觉得是运营商垄断的本身,楼主这么积极在维权也是利益驱动吧
前段时间听朋友说也是一客户去告联通,原因也是物价局未报备之类的。最后联通赔偿了一个AAAAA的靓号以及话费,难道是楼主?
我也aaa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6 15:06:1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