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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原创]超生、早生等人员【户口登记】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证明

1楼
泉州吴律师 发表于:2010/11/16 10:10:00

最近关于计划外生育人口落户的问题有很多人来咨询,在这我把两个我省比较

重要的法规做个总结摘要,各位有如问题可先参照:

 

《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申报落户工作的通知》摘要:
1.各地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群众申报出生落户时,不得要求群众提供计生证明和缴交社会抚养费等材料。

2.当地派出所拒不受理或借口不予办理落户的,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应直接予以受理并办理落户手续。
3.经设区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督促,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不予办理落户的,设区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户籍窗口应直接予以受理并办理落户手续。


《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摘要: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只有《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的,参照具体情况处理(较复杂,可联系本人具体分析)

4.办理户口登记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1-15 10:44:34编辑过]
2楼
sevenf 发表于:2010/11/16 10:35:00

我一个朋友·他们所在地的计生办跟派出所·就是不给他们家小孩落户·说是超生两个·要先交7万多罚金~~而且要结扎证明·~在人口普查期间

 

提出先落户~后在分期付款缴罚款都不行·~~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现在小孩读书了·所以很着急·~

3楼
泉州吴律师 发表于:2010/11/16 11:15:00

禁止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

你首先拿着这份《通知》和《意见》(百度一下)复印件,到派出所据理力争要求落户。

如果派出所拒不办理,就到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

如果还不办理就去zf户籍科要求办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6 11:40: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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