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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下午,泉州一摩托车主许某在泉州汽车西站边,巧遇一辆车牌号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摩托车,随即报警。交警部门称,这辆套牌摩托车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许某的摩托车,是今年5月份买的市区牌二手车。昨天下午,他正在汽车西站大门口等人,突然这辆套牌车就出现在离自己几步之外的地方,他和朋友当即一起将其拦下并报警,两辆摩托车均被交警拉回去调查。 随后,许某拿着相关证件到鲤城交警大队领回了自己的摩托车。鲤城交警大队认定,另一辆摩托车为套牌车,将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伪牌,车主要出具购车证等证件,方可领回摩托车。 据交警介绍,除了套牌,泉州还出现几种让车牌“改头换面”的花样:有些私家车不仅用迷彩布把车牌包起来,甚至把整辆车都喷漆成军车颜色,将车伪装成军用车;用白色或蓝色荧光纸改变车牌的数字或字母,如把“Q”一下变成“0”,私家车摇身一变成了zf机关的车;有人还用有色胶布遮住号牌上的某几个数字,甚至故意用泥巴污损号牌;还有一种情况是,司机在车牌上套上一个框,电子眼摄像时,号牌就会变得很模糊,致使“电子警察”无法辨识。 据了解,套用或更改车牌号目的主要是:变非市区牌为市区牌;欺骗电子眼,让其他车主为自己交通违规买单;无牌车自己“上牌”。 记者昨日从鲤城交警大队了解到,对于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的规定处罚款2000元,并扣留车辆;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者,将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情况特殊的,交警部门还将依照有关法律,扣留车辆及司机,作进一步调查。 |
摘自[泉州车市http://www.qzcs.cn/] |
交警真要再管管啊
要不这社会就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