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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后续---- 泉州"公交车扒手"内情详解-----及针对方法

1楼
SuperMan 发表于:2007/2/8 23:30:00

哎,,,,,,,出个关于此贴两天来的统计数据:

1.此贴点阅率:------约1400次(我们泉州人口的确是多)

2.回复此贴率:------约100人(说明只有差不多"5/100"的泉州人表示关注)

3.加入本人的反扒Q群人数:------约10人左右(说明只有"5/1000"的泉州人敢于出手)

总结:我不想多说什么,看看上面的数据,是不是证明了我们大部份的泉州人真的是----胆小怕事,事不关已,已不劳心.....................懦夫!!!!!!!

反扒,,,,,,,,,,,,,不要只是嘴上功夫啊,,有种就加进来,,干他一场.........

如有朋友想要加入的可联系:QQ:41285373       反扒QQ群:36094479

             取证邮箱: 41285373@qq.com 

反扒工作安排:

1.随时,随地,记录下你所看到的扒窃事件,地点,公交车路别,线路及经常出现扒手的站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如有可能最好拍摄下扒手的作案过程及像片。统一发到此QQ群或群主邮箱,通知群内朋友。多积累一些扒手资料。

2.时机成熟,将会把这些资料转送公安部门,然后组织网友,定点,设伏,进行抓捕,这样才会有效果,这样才不会茫目冲动,也更安全。

3.然后通过媒体的宣传,威慑一下这些扒手,让他们知道泉州人现在都觉醒了,有一大批人在暗处盯着他们,达到以不战而屈的效果,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我们现在要作的就是第一步,不过要完成第一步,现在的问题就是要发动更多的网友,加入进来,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来实现。


大家可以把收集到的信息,发到QQ群的共享空间里,这样大家就都能看到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9 0:56:58编辑过]
2楼
lemon 发表于:2007/2/8 23:52:00

 

3楼
SuperMan 发表于:2007/2/8 23:53:00

我们泉州,已经有了一个"泉州是骗子城市"的称号.-----如果有经常在全国各个交易网站上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有很多网站公然说出----泉州人都是骗子,不要跟福建泉州人作生意,都是骗子的言论.

我不希望我们泉州又多一个称号"懦夫城市"或"口号城市"

4楼
SuperMan 发表于:2007/2/9 1:00:00

反扒工作安排:

1.随时,随地,记录下你所看到的扒窃事件,地点,公交车路别,线路及经常出现扒手的站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如有可能最好拍摄下扒手的作案过程及像片。统一发到此QQ群或群主邮箱,通知群内朋友。多积累一些扒手资料。

2.时机成熟,将会把这些资料转送公安部门,然后组织网友,定点,设伏,进行抓捕,这样才会有效果,这样才不会茫目冲动,也更安全。

3.然后通过媒体的宣传,威慑一下这些扒手,让他们知道泉州人现在都觉醒了,有一大批人在暗处盯着他们,达到以不战而屈的效果,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我们现在要作的就是第一步,不过要完成第一步,现在的问题就是要发动更多的网友,加入进来,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来实现。


大家可以把收集到的信息,发到QQ群的共享空间里,这样大家就都能看到了,,,,,,,

5楼
yuwq 发表于:2007/2/9 8:32:00
6楼
小超人 发表于:2007/2/9 9:53:00
7楼
骑猪跑天下 发表于:2007/2/9 10:07:00
8楼
众望 发表于:2007/2/9 10:35:00

我支持!!!各位    早日成立小组队...

打扁狗日的

9楼
falling 发表于:2007/2/9 10:42:00
曾经本人就在21路公交车上招扒手的劫...郁闷
10楼
Triger 发表于:2007/2/9 11:38:00
11楼
Triger 发表于:2007/2/9 11:43:00

有這樣子的想法,當然不錯,但不能意氣用事、逞匹夫之勇

用和這幫人鬥智鬥勇,最好能得到公安機關的支持,但據我了解新車站一帶的小偷,公安局裏面的人都認識,還在那邊收保護費呢,。。。。我一個在公安局的朋友說的,我一個朋友的手機被偷了,結果他下午就幫忙找到了。

12楼
周大福 发表于:2007/2/9 13:26:00
13楼
SuperMan 发表于:2007/2/9 22:08:00
今天19路又出现扒手了,,年底了,,今天有两批扒手出现,,近20个人,,可能是年底要多搞点,好过年啊,,,,
14楼
SuperMan 发表于:2007/2/9 23:20:00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扒手的量刑偏轻,行窃金额满2000元以上才能判刑,2000元以下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
15天,太轻了.如果要让扒手在大牢里坐几年,也是有办法的:(以非常手段,治非常人)


当你捉到扒手时:

1.警察同志问你:“你被偷了多少钱”,你就报“5000元或以上(当然事先要准备好现金,作证据)”,

这样小偷起码要坐几年牢。(虽然比较不光明,但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扒手,这种手段最适合)

2.如果你捉到的扒手把物证转移了,以置证据不足,无法定罪。(我们可以给他找点证据出来,当然物证
的价值也要在2000-5000元,这样才够他受的)

3.有物证,没人证(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自已搞定)


以上的作法,我只建议用在那些有多次被抓,屡教不改的老扒手身上,初犯一般不要这样作,必竞也有不
少扒手也是逼不得以,也要给他一点改过的机会。

以上的作法,本人也知道是犯法的,但是不这样作,扒手,就会越来越无法无天。

15楼
足够 发表于:2007/2/9 2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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