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了,桥上限速30,有的平路限速50。
不过展览城对面,下穿隧道右侧的平路限速20???!!脑袋瓜严重进酱油!!!
要不了多久收罚款就可收回立交桥的成本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9 22:47:58编辑过]
刚才看了楼主及其它朋友的发言,感觉关于桥面“超高”的问题很有道理。但看到关于限速的问题时,我不禁要讲两句。大家都有一种误解:限速的标志是交警设的,限低速的目的是为了多罚款,这其实是大伙的误解。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公路建设必须做到四同步,这其中交通标志、标线同步建设就是其中一项,因此,目前公路上(除市区以外)的限速标志都不是交警部门设置的,而是公路建设部门在规划时就设计好并在建设中一并设置好的。比如说:楼主所指桥面上的转弯路段当时就是按时速30公里的标准设计和建设的,所以路面超高严重不足。所以,在限速的问题上一味地责怪交警是不懂常识和没有道理的,有时交警也处在十分尴尬的境地:车辆超速行驶了如果不去管,发生事故要负管理责任;管严了,却要受到一些人的误解和指责。而我们的道路设计者、建设者却从来没有人去监督他们,关注他们,他们成天路乱建、钱照嫌,管它路难行、管它事故多!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