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捷龙购物,超市宣传购满78元送12元抵用券,我买了百来块钱东西以为可以抵掉12块,结帐时收银员告知不能直接抵用,要拿收银小票去服务台换抵用券,于是我先买付了部分货款,想留点用抵用券结算,拿着小票我去服务台换券,换来傻眼了,抵用券是6张2元的,上面注明每购满40元才能使用一张2元券,折腾老半天只抵了2块钱,还剩5张还得购5次40元以上用物品,当场感觉被欺骗了心情十分不爽,宣传时只说送券没说使用限制,说实话不送这玩意还好,大家购物都希望有个愉快的心情,被欺骗的滋味相当不好受,一骗未平一骗又起,走到超市门口玉器柜台,卖玉器的见我提一大包东西说凭小票可抽奖,好吧抽一张,幸运奖,奖励为各种各样的玉器只要付手工费即可,手工费为120至几百不等,一看那些玉器都是劣质品最多值十块钱,真想骂她娘。
这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依法来说,商家的任何广告都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才能发布,可是现实中是怎么样子,大家都清楚.
医疗诈骗广告等竟然在公家媒体上(电视\报纸)发布.
以下是引用飞鹰在2008-5-3 20:37:00的发言:
幸运奖,奖励为各种各样的玉器只要付手工费即可,手工费为120至几百不等,一看那些玉器都是劣质品最多值十块钱,真想骂她娘。
每次去捷龙的小票就留给盖章的了...
不过抽奖倒是看了你的遭遇才知道原来酱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