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天子帮”,下设袭风堂、雪雨堂和闪电堂3个堂口,每个堂设堂主、副堂主,招募数十名少年入帮——这个帮派并非来自武侠小说。
今年2月,20岁的贵州人周某突发奇想,在晋江金井、深沪一带建立了这个团伙,主要成员为附近中小学的学生和刚辍学的少年。周某给手下的“任务”,就是向在校学生收保护费,或者盗窃摩托车。到案发前,他们已收到了280元保护费。
昨日,晋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某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法院还责令周某退赔几名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据法官介绍,此案为晋江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案件。
“帮规”规定:成员不能临阵脱逃;不能将收到的钱私吞……如果违反,就要受50至100棍的处罚。
周某此前一直没有固定职业。今年2月,他在与同伙王某(在逃)闲聊时,王某出主意说,“反正你也是没事,要不然成立一个帮派怎样?”周某一听,觉得好玩,马上便同意了。
于是,周某自立为帮主并制定帮规,成立“天子帮”。他感觉若招学生加入的话,“天子帮”马上就能壮大起来。于是,他找到金井和深沪附近几个中学的学生,拉他们入帮,并设立了“袭风堂”、“雪雨堂”和“闪电堂”3个堂口,每个堂设堂主、副堂主,负责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中小学招收学生入帮。
不少学生担心被人欺负,都入了帮。很快,“天子帮”便有了30多名成员,大部分是在校生,还有一些是刚辍学的少年。帮众多了之后,周某召集过全体成员两次,都在金井镇某溜冰场集会。第一次是正式宣布成立“天子帮”,第二次是宣读“帮规”。“帮规”规定:成员不能临阵脱逃;不能散布谣言,传递假消息;不能将收到的钱私吞;不能出卖兄弟。如果违反帮规,成员就要受50至100棍的处罚。
此外,周某还建立了一个“天子帮”QQ群,有什么事就在群上发布。除了集会和QQ群,周某还通过电话联系进行管理。
这。。。
以下是引用桔色成人用品在2012/11/22 12:07:00的发言:
挺牛B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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