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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记得带上这个,大的放你想放的地方,但要方便出刀!
小的更阴点,藏袖口里,冷不防往脖子以上一刀,反正我要坐公车时袖口里都放这玩意,就看那个要做我的刀下肉!
给要去抓小偷的人一个建议,去体育用品店买踢球用的护腿板,自己小改造一下戴手上(TNND大学打群架时的经验,穿上护具HP值可以说是彪升)铁管之流的攻击一般不起作用,要是加几条钢筋,还能防刀砍。
另外说一句:
当国家的法律和 人民J C 已经无法确实保障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时,我们确实需要作出些什么来保护我们自己了。
别和我提贼,小偷也是人,也有人权!T M D都是这些J B鸟理论弄得现在贼,小偷比什么还嚣张!
连我们这的J C叔叔都说,抓到了别打死打残就行了,其他随你们的便!
既然那些人选择了做小偷,那他们就应该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人权!
法律上有规定:要人证,物证具全才能定罪,不全就无法定罪,只能暂时拘留。我们要嘛不抓,要嘛一抓就让他蹲大牢,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再行动之前肯定要先通知公安部门,这样才行。不然,抓扒手不成,反被扒手污告你抢劫或故意伤人,到时我们也麻烦。
如果有朋友有发现扒手的,时常出现的公交线路,站点,如果有条件搞到扒手的照片的话,就更好了,然后发到Q群里来,
我们再来定点,定人,抓,这样才不会太茫目的满大街上找,,,
还有一点,如果有扒手的像片的话,,不要轻意发到网上公开,,因为我们没有权力发布这个,只有公安部门才可以,,我们发的话,就是侵权(肖像权),要付法律责任的,,
可以先发到QQ上,,让大家看清楚,然后再动手,,
反扒QQ群:36094479
没有确凿的证据时,,人权还是要讲的.,,,
有了证据的话,先揍他个狗日的,揍完再来跟他讲人权也不晚,,,,,
打扒手,打得好,打得适当,不打死他------引用一个法律的术语应刻可以叫:“正当防卫”,不需要负责任,又能爽。
打扒手,打得不好,打死,打成"重残"(打成小残问题不大,哈哈)--------这个叫:“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要蹲班房的。因为偷东西的量刑,是不会要人命的,最多就是关几年.
所以各位兄弟,姐妹,要注意了。
有一次早上上班没骑车坐21路公交,没位置站着,其实人并不多,到中心站时,突然车上两个人咳嗽咳得厉害,正纳闷着呢——怎么有人会咳成这样,后来到站,两人一前一后,一个在后面推我,一个在前面想偷我手机,可惜俺腿粗,裤子还算紧,他手根本没伸进口袋,于是我凶了他一句,他还回答我人太多太挤了,第一次知道了腿粗得好处^_^
后来也才想起来咳嗽是他们在对暗号,好险啊!
哎,,,,,,,出个关于此贴两天来的统计数据:
1.此贴点阅率:------约1400次(我们泉州人口的确是多)
2.回复此贴率:------约100人(说明只有差不多"5/100"的泉州人表示关注)
3.加入本人的反扒Q群人数:------约10人左右(说明只有"5/1000"的泉州人敢于出手)
总结:我不想多说什么,看看上面的数据,是不是证明了我们大部份的泉州人真的是----胆小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