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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康熙三十三年《敕建月台承天禅林胜景全图》所示,檀越王公祠为承天寺内的建筑物之一。查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坵领户册,檀越王公祠的业主为承天寺方丈释转尘。
上世纪50年代,檀越王公祠被改作他用。至80年代承天寺重兴时,为恢复历史原貌,由承天寺修建委员会出资向市广播电视局收回檀越王公祠,在本寺修建委员会主任王今生老市长主持下,募资按原貌进行修建。
寺方现有檀越王公祠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泉房鲤字114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泉国用(2012)第100109号),房屋、土地权属清楚。
历史以来,我寺供奉檀越,王氏祭祀宗祖,事实上檀越祠已兼具祖祠家庙之功能,千年来并无争执。
近年来,个别王氏擅自成立泉州开闽三王文物保护管理处(该“管理处”至今尚未得到官方认可,仍属非法组织。以下简称 “管理处”)占据承天寺檀越王公祠作为办公地点,骤然掀起争夺檀越王公祠产权风波,“管理处”不仅明明霸占着檀越王公祠,设立捐款箱、小卖部,篡改匾额,违章搭建铁皮屋出租,还四处散播承天寺侵占其祖祠,并以此谬论不断煽动不明真相的王氏宗亲,甚至诉诸法院,幸蒙佛菩萨加被,檀越王公威灵显赫,”管理处”败诉。寺院本清静之地,个别王氏却为一己私利,借口寻衅滋事,欲蛊惑所有王氏成其所愿。其中利益关系,不言自明。
“承天寺12·19事件”始末。承天寺于2014年11月12日收到王为进先生送来“管理处”《委托书》, 意欲对檀越王公祠进行局部维修。承天寺随即以书面答复:“曩昔祖师为感檀越王公献田地之大功德而建祠纪念,祠有破损,寺僧需尽义务修缮,以此敬仰檀越王公之恩德。我寺即拟文报告市民宗局与市文广新局,待批准后,我寺即聘请具备资质工匠施工,修缮一切费用由我寺承担。祈望先生转告檀越王公众后贤是为至祷!”
我寺即于2014年11月13日书面报告泉州市文广新局及市民宗局申报修缮事宜,待批准后将按规范要求进行修缮。不料发现,“管理处”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亦未告知我寺的情况下,竟然擅自加设铁门堵住通道门户,开始对檀越王公祠进行违法施工,此种行为不但侵犯承天寺产权,更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寺方作为业主单位于12月16日派僧人要求其打开所加设铁门,停止施工。并反复告知待相关部门批复后,寺方会出资并聘请有资质的工匠修缮。在场一位老者出言不逊大骂僧人“野和尚”,扬言就是要坚持施工,看你们能奈我何。12月17日上午寺僧再次要求其停止施工,“管理处”组织约50余人恶言辱骂并包围僧人,在警方现场劝导下仍未平息;12月17日下午违法施工仍在继续,经数次交涉无效后,迫于无奈,寺僧将其所加设铁门拆掉,扣留施工工具,以阻止其违法施工行为。“管理处”12月19日上午组织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群殴鲤中派出所派驻我寺治安人员,继续施工,19日下午寺僧再次前往阻止,寺僧却被打中头部,血洒檀越王公祠,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制造了承天寺千年未有的“承天寺12·19事件”。给承天寺,乃至文明泉州造成恶劣影响。
对这起本不该发生的事件,我寺甚为不解,近年来不断惹事生非的“泉州开闽三王文物保护管理处”成员,有的还是gcd员、干部,全寺僧人不禁请你们扪心自问:
1、承天寺于1993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12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均将檀越王公祠权属登记在我寺名下,难道你们不懂得应该认定并拥护gcd所颁发的上述“两证”吗?反而拿着国民党时代根本不能作为权属证明的土地所有权申请书、没盖任何印章的空白存根,欲主张产权,是何等之谬论。若世人皆像你们手持不同时代的产权契证,挑起纷争,那岂不是天下大乱。
2、目前为止,我寺檀越王公祠明明被你们霸占着,而你们却四处散播承天寺私吞你们的祖祠、侵占你们的祠堂。你们还颠倒是非、倒打一耙,难道你们不懂得羞耻吗?贼喊捉贼几时休!
3、众所周知,寺院建设檀越祠古来有之,全国许多寺院均建有檀越祠,例如福州涌泉寺闽王祠、漳州南山寺陈太傅祠、泉州开元寺檀越祠等。但檀越后人与寺院争夺产权闻所未闻。难道你们不懂得这不止是侵占承天寺,更是在挑衅全国建有檀越祠的寺院吗?
4、作为承天寺檀越祠,如法庄严,不但可以受海内外广大各姓氏佛教徒瞻仰顶礼,且不影响你们拜祭祖先,而你们却非要强争蛮据,篡改为“王氏家庙”,局限王氏族人拜祭。想必对于深明大义的王氏族人对你们之意图不言而喻。如果没有居心叵测之私念、不可告人之目的,难道真的要让先祖献地之功德毁于你等之手吗,要为了一念之差成为宗族千古罪人吗?
5、你们擅自违法施工,我寺作为产权所有者,连续四天劝说,你们不但不听,更以恶言辱骂、包围僧人、群殴保安,甚至打伤僧人,酿成冲突,两败俱伤,仅凭权势、幕后撑腰就可仗势欺人,侵权违法,编造谣言,颠倒是非,你们的良心何在?“承天寺12·19事件”,你们能逃责任吗?
6、承天寺迫于多次劝停未果,无奈只得扣留施工工具,你们居然在网络上大肆谣传《承天寺和尚大闹闽王家庙》。你们坚持施工还打伤制止施工的僧人,引发冲突之后,又在网络上以《承天寺恶僧杀人未遂》恶意污蔑。想以此煽动广大不明真相的王氏族人参与闹事。用如此标题混淆视听,难道你们不懂得此举可能造成宗教与宗族之间冲突的悲惨结局吗?你们担得起如此罪责吗?
在习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之盛世,你们还敢以上述种种行为对抗党纪国法?还有幕后支持事件制造者的权势们,难道还要继续助纣为虐吗?
我们明白并相信“有理不在声高,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我寺作为弱势群体,迫于无奈,拟文敬告社会,其一以澄清事实真相,其二伏请社会贤达人士伸出援助之手。也恳请各级各有关部门,维护我寺合法权益,责令“管理处”撤出我寺檀越王公祠,由我寺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依法进行管理,我寺僧人和四方信众将感恩不尽。
我寺郑重声明:檀越王公祠内永久供奉檀越王公塑像,僧人朝夕上香,承天寺大门永远对广大王氏族人敞开,欢迎王公众后贤乃至海内外信众来寺来祠瞻仰、祭拜。
泉州承天寺 敬启
“管理处”之委托书
我寺书面答复“管理处”修缮事宜
“管理处”召集不明身份的人闯入承天寺谩骂
“管理处”召集不明人员群殴鲤中派出所派驻我寺治安人员
“管理处”组织不法之徒打伤我寺前往劝停违法施工的法师,制造了“承天寺12·19事件”
“管理处”私设铁门并将“承天禅寺”匾额篡改为“开闽武肃王祠”(见图片标注处)
“管理处”违章搭建铁皮屋出租他人经商
经商者污染檀越王公祠
“管理处”故意破坏檀越王公祠内绿化
“管理处”在檀越王公祠内设立香资捐款箱
“管理处”在檀越王公祠内随意搭建违章建筑
“管理处”在檀越王公祠内募集资金
“管理处”在檀越王公祠内设小卖部
信众解读檀越王公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