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履行期限届满2年内;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出具欠条之日起的2年时间内)(举证责任较大,诉讼风险较高)
根据最高院时效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即使是欠条,若未约定偿还欠款的期限,也要有明确证据证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否则,也是视为在起诉时主张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