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易平台泉州交易平台泉州网上法律咨询室 → [注意]运载本省地产【农副产品车辆】免征高速路等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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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注意]运载本省地产【农副产品车辆】免征高速路等车辆通行费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泉州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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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运载本省地产【农副产品车辆】免征高速路等车辆通行费  发帖心情 发表于:2010/11/23 22:08:00 [只看该作者]


泉州市物价局昨日印发《关于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收费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在全省范围内整车运载本省地产新鲜水果的车辆,免征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

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至今为止免征产品包括:

进入福建省和省内运输的粮食(含稻谷、大米、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油、新鲜蔬菜、新鲜水果、

鲜活禽蛋(鸡、鸭及其蛋品,含冰冻鸡鸭肉)、生猪(肉含冷冻)、牛羊(肉含冷冻)、

鲜活水产品(含冰冻)、鲜牛奶、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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